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表.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重点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表
工作事项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进度安排 1.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 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能源法律法规立改时体现信用体系建设要求 法改司、资质中心 持续推动 建立健全信用制度 制定和发布实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资质中心、法改司 2016年12月底前 制定和发布实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完善能源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7年6月底前 持续出台其他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信用制度体系 2020年12月底前
2.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交换体系
2.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交换体系
加强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 编制和发布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目录并且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版本 资质中心、科技司 2017年5月底前 编制和发布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2017年8月底前 持续编制和发布其他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标准体系 2020年12月底前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设 建立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建立健全能源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 2018年12月底前 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库 建成能源行业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 资质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建成能源行业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2020年12月底前 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完成平台的一期建设,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等基础功能,要求各单位向平台常态化提供信息,将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报送至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资质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完成平台的二期建设,拓展平台功能,要求各单位提高提供信息的频率与质量,实时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享信息 2018年12月底前
3.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使用
3.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使用 建设“信用能源”网站 完成网站的一期建设,公示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在线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发布“红黑名单” 和信用评价结果 ,将信息报送“信用中国”网站 资质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完成网站的二期建设,优化网站的各项基础功能,拓展应用和服务功能,实时与“信用中国”网站共享信息 2018年12月底前 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 在“信用能源”网站设立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以及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在“信用能源”网站公示并报“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资质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拓宽信息公示渠道,提升信息公示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实时报“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2018年12月底前 加强信用信息使用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查询信用信息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宣传普及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 2018年6月底前 依法依规向社会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提供公共信用信息,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 2020年12月底前 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建立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和相关细则 资质中心、综合司、信息中心 2017年12月底前 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体系 2020年12月底前 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硬件设备、技术支撑等建设 资质中心、综合司、安全司、信息中心 2017年12月底前 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020年12月底前 4.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 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细则等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能源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细则等 2020年12月底前 指导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指导开展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资质中心、各专业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 2017年12月底前 指导开展能源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2020年12月底前 规范信用评价机构管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