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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章信用证结算方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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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一节 信用证 第二节 信用证种类 第三节 如何把握单证一致 第一节 信用证 一、跟单信用证概念: 跟单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向受益人开出的,承诺自己在收到满足预先规定的相关单据后付款的一种书面约定。 国际商会ICC的定义: 跟单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更详细地说,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单据,在指定地点支付的书面凭证。 二、《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UCP500 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自1994年1月1日实施。 具有普遍接受性,而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注明:“Subject to UCP500” 三、信用证516格式: 国际商会依据UCP500推出的跟单信用证最新格式。 1、申请书 2、给受益人的通知书* 3、给通知行的通知 4、修改书格式 四、信用证的形式 信开本 电开本 简电本 全电本 证实书 SWIFT信用证: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1973年成立。1985年在我国建立SWIFT处理站。 固定格式与代码 五、信用证的内容* (一)关于信用证本身 开证行、性质、号码、申请人、受益人、金额和有效期 (二)关于汇票 出票人、付款人、付款期限、出票条款等 (三)单据部分 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及其他单据 (四)货物描述部分 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包装等 (五)关于运输部分 装运港、接货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转运等 (六)其他事项 六、信用证示意图 七、信用证的特点* 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独立于贸易合同的文件; 银行只处理单据而非货物本身。 八、优点* 对出口商收款有利; 减轻了对进口商的资金占用; 开证行风险小收益大。 九、缺点* 只处理单据而不考证货物,易导致欺诈; 手续繁琐,费用又高。 信用证案例 开证行:英国麦加利银行 通知行:伦敦西敏寺银行 受益人:河南某外贸企业 金额:USD373,200.00 疑点:该证没有按常规经受益人当地银行通知,而是由申请人直寄受益人;格式陈旧,信封无寄件人地址,无法辨认从何处寄出;信用证限定通知行为英国银行议付,有违常规;信用证声明使用UCP400,而非世界通行的UCP500;签名为印刷体而非手签,无法核对;要求将货空运至尼日利亚,而该国为诈骗案件多发地。 结果:经当地银行核实,发现此证为假证。 启示 对具有以下要求的信用证应提高警惕: ?信用证未经通知行而直达受益人的; 来证的装运期和有效期较短,逼迫仓促发货,或者要求将一份正本提单交给申请人代表; 格式陈旧、签字不流畅或为印刷体; 防范信用证中加列“软条款”或“陷阱条款”。 开证申请人 向银行提出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当事人,通常指进口商。其义务是: 1.按合同规定及时向银行申请开立与合同规定一致的信用证 2.交付押金或作质押 3.及时付款赎单 开证行 应开证申请人要求开出信用证的银行,一般为进口方银行。其权责如下: 根据申请书内容开证 第一性付款责任 终局性付款责任 取得质押或者押金的权利 付款或拒付的处理 通知行或转递行 将开证行开出的以该行为收件人的信用证或开证电报的内容,照转或另拟通知书通知受益人的当事人。 检验信用证的真伪 及时澄清疑点 通知或转递完毕后向开证行收费 受益人 是信用证下权利的合法享受者,也是汇票的出票人,通常是出口商。 履行合同义务 按要求制单 修改信用证权利 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有权收款 议付行 是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邀请,并根据受益人的要求,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对单据进行审核,核实相符后向受益人垫款,最后再向指定的银行索回垫款的银行。 有权不议付 必须严格审单 对受益人有追索权 其他当事人 偿付行 是开证行的出纳,不审单 付款行 是被开证行指定为汇票付款人或代开证行执行付款责任的银行。付款行有权决定是否付款,一旦付款就无权追索。相当于无追索权的议付。 保兑行 接受开证行的邀请,对信用证加注保兑的银行。承担同开证行相同的付款责任。 案例:拒付合理吗? 国内某出口公司收到由香港某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开证申请人为香港某进口公司。信用证中有关货物包装条款与合同有不同之处:“合同中规定除正常包装外还需外套麻袋,而信用证无此要求。”受益人按信用证要求没套麻袋。货物达港后,进口商向开证行提出拒付。 案例:开证行能否以质量问题拒付? 国内某出口公司收到日本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金额的75%即期付款,所剩部分货到后60天付款。出口公司按要求提交单据后,开证行即付75%款。但货到60天时,开证行以货物质量欠佳为由拒付余款。 案例:“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必须付款吗? 1941年美国进口商与印度出口商签订一份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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