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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pdf

发布:2020-08-17约5.62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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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每季度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增强医务 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报病意识,全、快、准报告传染病疫情。 二、门诊医生必须清楚完整填写门诊日志,不得缺项和漏登, 缺填一项扣1元,漏登1人扣5元。 三、检验室、放射科必须按要求清楚完整填写检验、放射登记, 不得缺项和漏登,缺填一项扣2元,漏登1人扣5元。 四、全院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程序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院公共卫生科,不得迟报、漏报,凡漏报1例, 扣当事医生20元,迟报1例,扣当事医生10元;每全年对无漏报、 迟报医生奖 50元。 五、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人员对门诊部、 住院部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作好记录。 六、医院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的收发工作, 并作好记录;对所报传染病报告卡完整、清楚作好登记及时上报和 进行网络直报;门诊部医生门诊日志填写完后交公共卫生科保管备 查。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 办法”,牢固树立法规意识,加强传染病管理。 二、不论门诊或住院部医护人员凡发现传染病,必须及时详细 登记,并且以最快方式、最快时间向防疫医生报告,同时填好疫情 卡片上报(14岁以下的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三、发现甲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例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并作 好通报记录及填写疫情卡片。 四、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例时,应在十二小时内报告。 五、发现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疑似病例时,门诊病人应在首诊 时报告,住院病人做到当日报告。 六、食物中毒按乙类传染病报告。 七、一切诊治病人的医务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当确诊或疑似 甲、乙、丙类传染病时,必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按规定程序上报, 并作好疫情的订正和死亡报告。 八、同一病人发生两种以上的传染病,须逐一填写各种传染病 的疫情报告卡。 九、防疫医生综合本院疫情资料,按时完成月报、年报、总结、 上报县疾控中心和本院办公室。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各项登记,提 高疫情报告质量,经单位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未履行门诊登记,住院部登记,化验结果登记,放射结果 登记的医生,发现一次扣人民币20元。 二、登记项目不全,每缺一项,每次扣人民币5元,漏登一例, 扣人民币20元。 三、未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县卫生局规定时间报告疫情, 发现一次扣人民币 10元,漏报一例疫情扣人民币20元。 四、各项制度不健全,每缺一个制度 ,扣人民币20元。 五、未按要求完成其他传染病工作任务的,发现一次扣人民币 20元。 六、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或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奖励人民币 100 元。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化验、放射结果登记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查出传染病病原体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必须作好化验、放 射结果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 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时间、检查医师签名)。 二、化验、放射结果不得漏登、漏项、漏报。 三、有关传染病的化验、放射结果,按照规定时间向本单位报 告,本单位公共卫生科接到报告修正后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四、作好登记保存,以便备查。 自查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为了加强传染病管理,规范各项登记,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根 据市县卫生局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单位公共卫生科医生每天下午在下班前对本单位医生开展 的门诊登记、住院部登记、化验结果登记等情况进行自查。 二、检查各医生登记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登、漏项、漏报, 填写的疫情报告卡片是否完整及时。 三、公共卫生科医生每月应对辖区医疗单位开展的门登记、疫 情报告、各项制度、计划免疫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自查本院及辖区医疗单位的传染病知识培训、宣传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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