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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推荐报告
二〇一六年一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
务规则》”),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诺和股份”、“股份公司”
或“公司”)拟申请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该
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
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主办券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诺和股份申请其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申万宏源诺和股份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
要求,通过查阅、查询、访谈、分析、考察、取得书面承诺、听取律师、会计师
等专业机构人员意见等调查方法对诺和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
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及业务、历史沿革、股份发行及转让、公司治理独立性、
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及其他员工进行交谈,听取公司聘请的北京大
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师的意
见;查阅《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文件、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
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
纳税申报表和缴税凭证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
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工作,项目组制作了《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关于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及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二、申请挂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说明
1-5-1
根据项目组对诺和股份的尽职调查,主办券商认为诺和股份符合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业务规则》所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前身浙江诺和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6日,经金华市江南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依法成立,2015 年 7 月 8 日有限公司按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存续期间自有限公司成立
之日起计算。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存续已满两年。项目组认为:公司符
合“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各种电动绞盘和液压绞盘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等
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 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
在行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本公司所在行业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业”(C3490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在行业属于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范围下的(C3490)“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5】006893
号”《审计报告》,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7,034.71万元、8,044.49万元、6,295.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 98.14%、99.05%、99.26%,主营业务明确。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
未发生重大变化,2013年、2014年、2015年1-9月公司均盈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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