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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工伤保险现状问题和建议对策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保险行业融入了寻常人民的家里。工伤保险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劳动者的安全保障需要更大力度的保障。随着劳动者的整体水平的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大,对于很多工伤赔偿问题也有了自己的想法,这就导致很多与保险相关的事故频发。由此看来,此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
关键词: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建议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劳动时,人身受到伤害导致无法继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力,甚至死亡,这时国家或单位会根据事故的程度来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赔偿。这是劳动保障制度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虽然这一阶段无比的重要,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这一制度却远远跟不上经济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日益凸现,越来越多的案件表明,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过小,赔偿水平过低,善后处理不够人性化。这一系列的问题正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劳动力发展,然而劳动力的发展又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所以这一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国家和相关单位一定要尽快对此事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快立法速度,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各部门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完善。
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执行的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一些部门规章制度。但是这一条例却是不够完善的,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和执行力,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中,都是由最高立法机关进行相关法律的建立与完善。我国在这一方面立法力度应对现有的法律重视不够,不能够尽数执行。这正是最近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劳动时受到伤害时不能得到有效地赔偿与权力维护,这主要有以下几点表现:
第一点,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上劳动者要求。现行的工伤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都是按本人工资进行赔偿。这本来表明大多数劳动者的保障水平会很低,而且在工资结构改革之后,工伤赔偿标准没有及时地随之改进,而是还继续沿照之前的制度进行工伤赔偿等事宜。经济继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然而这一制度却始终踏步不前,这一矛盾不解决迟早会变成暴力事件。
第二点,赔偿项目不完全,不够明确,赔偿项目的随意性较强,导致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受伤受害劳动者还是不能得到较好的赔偿与精神抚慰,还有就是目前仅有的是医疗免费及勉强维持最低生活的待遇。
其次是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不够人性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的物价水平越来越高,物价在涨,赔偿标准却不能随之变动,这显然是极其不合理的。现行制度中赔偿标准,不符合“伤残程度越重,补偿越优”的原则,赔偿原则过于笼统,不能够根据受伤的程度进行人性化的赔偿。这根本达不到法律指定的目的。
第三点,我国目前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劳动者因工致亡给其家属带来的精神痛苦不能得到适当补偿。
2.工伤保险经办体制不够合理,主要是办公人员的素质不够,导致办理流程太繁琐,这也是我国在其他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工伤保险覆盖面不够大,法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强,再加上一些历史等原因,大量用人单位存在补缴或少交工伤保险,单位缴纳工伤保险不足,造成工伤保险基金基数过弱。再者,我国的区域差异较大,全国实行完全统一的法律制度显然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各省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提高立法层次,加大执法力度
工伤保险作为保障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国家立法机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然后着重进行法律方面的完善,然后由较高的执行机构进行强制执行,这样才能够收到成效,才能够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利益,才能让我国的劳动力市场进入一个良性循环,才能够越发展越好,越发展越完善。
(二)强制性推广,增大工伤保险的涵盖面
工伤保险是我国目前政府提出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项目,对用人单位、劳动者都是一种合法保护。既然这一项目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那就应该让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执行,这一项目肯定会得到广大劳动者的支持与拥护。
工伤保险制度要涵盖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保每一位劳动者能够有工伤的保障,这不仅是社会公平的要求,也是这一制度趋于完善的要求。因此就应当做到:第一,尽快把尚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纳入工伤保险;第二,加大对工伤保险的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工作(包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第三,通过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的监督,强制其参保,逐步实现工伤保险的全部涵盖。这几点不仅仅是立法部门的工作,还需要执法部门等一系列部门进行积极的配合;同样也少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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