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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整理]080322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采集总体介绍.ppt

发布:2018-02-18约2.69千字共2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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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统一网上办税系统 财务会计报表电子数据采集 应用模块介绍 介绍提要 总体概述 业务设计 主要功能 上线时间安排 注意事项 一、总体概述 财务会计报表电子化采集的推广应用,是促进纳税人规范、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税务机关更有实效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及税务机关、纳税人共同减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省局提出的“数据管税”要求的重要体现。 财务会计报表电子化采集模块(以下简称“电子财务报表”)的功能分两期开发和推广。一期功能主要是满足纳税人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上传财务报表;二期将实现对往年度的数据补录功能以及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情况的查询。目前一期功能的开发和测试已完成,并计划于3月19日在全省上线应用,二期功能将在4月30日后完善和逐步推广。 二、业务设计 实现电子化采集 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一)实现电子化采集 网上申报纳税人通过网报系统进行上传(主要方式和途径); 上门申报纳税人采用磁盘、IC卡、U盘等电子介质报送,由税务机关人员导入系统; 部分报送纸质报表的纳税人,由税务人员人工录入。 (二)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规范报送范围 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备案制度 规范报表类型 业务逻辑校验 明确报送期间 明确报送期限 1、规范报送范围 按照国税总局《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管理办法》的规定,除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应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因此,系统设定了对纳税人流转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的纳税人(不包括纯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纳税人)为应报送对象 。 2、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备案制度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因此纳税人在报送电子数据前必须对执行会计准则或适用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处理办法进行备案、登记,填写《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以下简称《备案表》)。 3、规范报表类型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以及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各项会计制度,系统结合纳税人是否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或适用的会计制度,统一设定了12种报表类型,其中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对应有4张表,包括一般企业报表 、商业银行报表 、保险公司报表 、证券公司报表;执行各项会计制度的对应8张表 ,包括小企业会计制度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报表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 、民间非经营会计报表 、担保企业会计报表 、金融企业会计报表 、个体工商户会计报表 、村集组织会计报表。 补充:执行的会计制度与财务报表对应关系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企业会计制度报表; 2、《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小企业会计报表; 3、《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金融企业会计报表; 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 5、《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适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报表; 6、《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 7、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适用担保企业会计报表; 8、《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适用个体工商户会计报表; 4、业务逻辑校验 报表正确性校验; 报表信息完整性校验 报表EXCEL表内逻辑正确性校验; 报送期限的连贯性校验; 本期财务报表与上期报表部分数据的校验 ; (1)报表正确性校验 纳税人上传的报表必须与备案登记的报表类型保持一致 (2)报表信息完整性校验 财务报表中的《公共信息表》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中的财务负责人、复核、制表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3)报表EXCEL表内逻辑正确性校验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与“负债及权益(股东权益)合计”的“年初数”与“期末数”须相等; 报表中的各项汇总数据需等于明细数据之和; 部分指标不允许输入负值等。 (4)报送期限的连贯性校验 不能跳月报送,已报送的数据不能跨月修改。 (5)本期财务报表与上期报表部分数据的校验 资产负债表当年1月份的“年初数”各项数据必须与上年的“期末数”各项数据一致,需跨年度数据校验; 资产负债表中年度内资产负债表各月份的“年初数”各项必须保持一致; 损益表当月“本年累计数”=当月“本月数”+上月“本年累计数” 5、明确报送期间 金融保险业为按季度报送; 其他行业的纳税人统一为按月报送。 6、明确报送期限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期限为月(季)度终了后15日内。(上线初期系统暂不做限制) 三、主要功能 (一期) 查询、确认应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名单 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及核算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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