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第六章.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第六章 企业的性质理论 第一节 企业的契约性质 第二节 契约的不完全性与契约实施机制 第三节 企业代理问题与激励契约设计 第四节 不完全契约与企业最优所有权结构 第一节 企业的契约性质 一、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企业 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中的企业 三、对科斯等的企业契约性质理论的评价 一、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企业 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企业:黑箱 新古典企业理论无法解释的问题 ①为什么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企业组织? ②为什么现实中存在着规模不等的企业? ③为什么现实中有大量的生产者破产? ④为什么会出现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这种集体行动的谬误? 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中的企业 科斯的企业性质观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企业性质观 张五常的企业性质观 威廉姆森的企业性质观 1.科斯的企业性质观 作为价格机制替代物的企业,实质上是企业家与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长期契约。 在企业内部契约中,生产要素所有者为获得一定报酬而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具有一定强制性权威的企业家的指挥。 2.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企业性质观 认为企业中的每个雇员与雇主之间只是一种简单的报酬合约关系。 企业契约与市场契约的差别在于一个队对投入的使用,以及在所有其他投入的契约安排中有些团体处于一个集权的位置,他是一个队生产进程中的集权的契约代理人——但它并不具有更为优越的强制性指令或惩戒权力。 3.张五常的企业性质观 企业的出现是用资本市场代替产品市场;或一种契约方式代替另一种契约方式。市场交易的是产品或商品,企业交易的是生产要素。 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两个市场是不可分割的,因为顾客向生产要素所有者支付的款项等于向产品销售者支付的款项。而交易费用的存在是市场分离的前提。 4.威廉姆森的企业性质观 现实的生产要素交易中,许多资产具有专用性。这使得事前的竞争被事后的垄断取代,导致将专用性资产的准租金攫为已有的机会主义行为。用纵向一体化替代现货市场则可减少机会主义行为,因为在纵向一体化的企业中,机会主义要受到权威的监督和长期雇佣关系的弱化。 三、对科斯等的企业契约性质理论的评价 1.企业既是生产组织,也是交易组织 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强调了企业的生产性,而忽视了其交易性。 新制度经济学企业性质理论在批评新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为“黑箱”的同时,却忽视了企业的生产性。 企业是生产性与交易性的统一。 2.企业契约与市场契约的区别 企业契约是一个人力和非人力资本要素所有者之间的特别契约 。 企业契约中,存在一个“中心签约人”,即企业家。 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契约不是古典和新古典契约,而是关系契约。 作为关系契约的企业契约特征 企业契约是个动态的、长期的重复性契约。 在企业契约中,非正式规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企业的关系契约的发展过程中,权力基础变得复杂化了,权力来源变得多样化了。 3.企业契约与市场契约的共性 无论是企业契约还是市场契约,都是两个以上的主体(签约人)在地位平等、意志自由的前提下,各方同时为改进自己的经济状况(至少理性预期)而在交易过程中确立的一种权利流转关系。 4.其它方面 科斯等虽然研究了企业的契约性质,但并未就契约本身的性质、企业契约的本质以及企业契约的具体内容等作进一步的研究。 第二节 契约的不完全性与契约实施机制 一、契约的含义与本质 二、完全契约与不完全契约 三、不完全契约与“敲竹杠”问题 四、契约的实施机制 一、契约的含义与本质 1.契约的含义与类型 ①契约的含义。契约(合同)是一项协议,即两个愿意交换产权的主体所达成的合意。 ②契约的类型: 2.契约的本质 契约是交易当事人之间在自由、平等、公正等原则基础上签订的转让权利的规则,契约的本质是交易的微观制度。 作为微观制度的契约是与交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的作用范围一般仅限于参与交易的契约当事人。而一般所说的制度则是共同遵守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当一个只有几个当事人签订与遵守的契约得到普遍认可时,就会上升为公共遵守的制度。 契约带有更多的私人、自由性质,而制度则含有更多的公共、强制成分。契约比制度具有较大的选择性。契约是允许再谈判的,制度形成之后则是不允许私人再谈判的,它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二、完全契约与不完全契约 (一)完全契约 完全契约的含义 完全契约,就是契约条款详细地表明了在与契约行为相应的未来不可预测事件出现时,每一个契约当事人在不同的情况下的权利与义务、风险分享的情况、契约强制履行的方式及契约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 2.完全契约的条件 当事人能够预见到在契约过程中一切可能发生的重要事件,预见到这些事件发生时所要修改的契约行为与支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