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发展变迁与前景展望.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国信托业发展变迁与前景展望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系 马亚明 内容提要 一、什么是信托? 一、什么是信托? 二、信托的起源 最早的信托行为:古埃及遗嘱托孤。早在4000多年前,古代埃及就有人设立遗嘱,这份遗嘱由一名叫乌阿哈的人所立,遗嘱写在一张草纸上,清晰明示:自愿将其兄给他的一切财产全部归其妻继承,并授权其妻可以将该财产任意分授给子女。遗嘱上还指定一名军官作为其子女的监护人。 《三国演义》中刘备“白帝城托孤”,实际上也是一种基于信任而产生的信托行为。 信托概念则源于古罗马法典中的“信托遗赠”:《罗马法》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权承受时,可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和转移给第三者处理,使继承人受益。 二、信托的起源 一般认为,现代信托是以英国的“尤斯制度”为原型逐步发展起来的。尤斯(use):代之或为之的意思,即“对委托他人管理的不动产的收益权”。 英国尤斯制的产生:11世纪许多土地被捐赠给教会,为限制捐赠,亨利三世在12世纪后半叶制定了《没收法》,为躲避此法的限制,人们创造了“USE“方法:即先把土地转让他人,接受转让的人为教会管理这块土地,收益归教会,其实质和直接捐赠利益相同。 尤斯制触犯了封建君主的利益,因此遭到极力反对。后来,由于英国封建制度衰落及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到17世纪,终于得到衡平法院所承认,从而发展为信托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一)中国信托业恢复初期的迅速发展与第一次清理整顿 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0,人行下达《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信托业出现恢复发展的高潮。至1982年底,全国信托机构发展到620家。 问题:这些机构与银行抢资金、抢业务、争地盘,发展变相的银行业务,通过吸收存款、同业拆借资金用以发放贷款或直接投资实业。严重冲击了国家对金融业务的计划管理和调控,直接助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膨胀和物价水平的上涨。 第一次整顿:1982年4月,国务院发文决定对信托业进行整顿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四、信托业的新时期:回归主业 五、回归主业后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信托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 (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3)受托经营法律、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五、回归主业后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 (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7)代保管业务; (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0)公益信托业务; (11)信托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规定可以运用的资金,可以开展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等业务; (12)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的同业拆借业务等。 业务分类: 一、信托主营业务,包括上述业务范围的第(1)、(2)、(3)、(10)项; 二、兼营业务,除上述信托业务之外的业务,均为兼营业务,又可分为三类: ①投行业务,包括企业资产重组、购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国债、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 ②中间业务,包括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③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及担保业务。 五、回归主业后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 (1)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2)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以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办理负债业务; (3)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举借外债,也就是说不得办理境外负债业务。 分析: ①传统信托投资公司在历史上曾广泛开展的所谓信托存款、委托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被人民银行彻底否定,不再被允许经营; ②从上述第2条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历史上为筹集资金发明的各类负债业务工具几乎全部被一一列举,充分表明历史上信托投资公司创造的各类变相吸收存款或筹集资金的负债业务全部被人民银行彻底否定,不再被允许经营; ③信托公司被禁止举借外债 ; 六、重新登记的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