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455-2018 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docx
ICS03A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3455—2018
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GuideofSecurityRiskGradingControlandHazardScreeningandManagementSystemforFixedPressureVessels
2018-12-29发布2018-01-29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7/T3455—2018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与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4.1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
4.2主体责任 2
4.3建立制度 3
4.4全员培训要求 3
5风险分级管控 4
5.1风险点确定和排查 4
5.2危险源辨识分析 4
5.3风险评价 5
5.4风险分级管控 6
6隐患排查治理 7
6.1隐患分类、分级 7
6.2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7
6.3制定排查计划 8
6.4隐患排查类型、周期、组织级别 8
6.5隐患治理 9
7文件管理 9
8持续改进 9
9信息化管理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风险点登记台账—压力容器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记录(作为风险评价参考)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18
附录D(资料性附录)重大风险告知栏 19
附录E(资料性附录)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21
附录F(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2
II
DB37/T3455—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三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继东、张昭辉、王黎明、陈玉彬、王海燕、张利红、刘丹、杨振、顾明、郑辉、宋海涛、梁洪建、郑珲。
III
DB37/T3455—2018
引言
本标准依据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及山东省地方标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特种设备事故预防原理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融合特种设备本质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现状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是构建特种设备(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管控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压力容器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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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3455—2018
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内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本标准所列出的危险源不代表压力容器全部危险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03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B37/T288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288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2971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DB37/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