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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版)DB1304∕T458-202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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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110

N20

DB1304

邯郸市地方标准

DB1304/T458—202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指南

2024-06-12发布2024-06-20实施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04/T45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邯郸分院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邯郸分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庆新、许广、付坤、石娇、王晓宁、潘勇、韩培、王武杰。

I

DB1304/T458—202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分类分级、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内容与

周期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TSG21-2016中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分级和分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B13/T2092-2014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

3术语和定义

TSG21-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potentialsafetyhazardsoffixedpressurevessel

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

陷和环境的危险。

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分类分级

4.1分类分级原则

(1)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隐患级别;

(2)对于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隐患级别;

(3)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高隐患级别。

4.2分类

4.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分为设备类隐患、管理类隐患、人员类隐患、环境类隐患4个类别。

1

DB1304/T458—2024

4.2.1.1因固定式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陷、缺失或失效所导致的隐患为设备类隐

患。

4.2.1.2因固定式压力容器管理缺失所产生的隐患为管理类隐患。

4.2.1.3因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使用等人员自身或人为因素所产生的隐患为人员类隐患。

4.2.1.4因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环境变化导致的隐患为环境类隐患。

4.3分级

4.3.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分为重大隐患(等同于《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的严重隐患)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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