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与技能大师工作室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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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评审方案
为更好的推动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做好2014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工作,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实施2014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54号)和《关于开展我省201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函[2014]177号),特制订此方案。
评审范围
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
培训基地评审范围: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
大师工作室申报范围:在某一行业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和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和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拟于2014年5月15日-16日,在君安宾馆对以上两个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数量、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2014年国家级培训基地数量为3个。中央财政每个补助500万元。
(三)2014年国家级大师工作室数量为3个。中央财政每个补助10万元。
四、评审依据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实施201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54号)、《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五、有关事项
(一)此次申报国家级培训基地项目的单位共有9家。此次人社部给我省项目指标为3个,将重点在目前尚未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市州,依托部分条件成熟的技工院校和“双挂牌”学校建设。此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不再直接面对承办单位,改由各市州人社局确定承办单位后,以市州人社局的名义进行申报。
(二)此次申报省级大师工作室项目的单位共有7家,此次评审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将重点依托技工院校、重点企业建设,并视情况,选择部份培训机构和民间大师建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六、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审领导小组。由省人社厅、财政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基金监督处、监察室和省财政厅社保处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请部分获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评审。
(二)评审打分。此次评审由5名专家共同评审分别打分,取平均分值作为申报单位最后得分,并由5名专家共同签字确认。如申报单位为专家所在单位该专家将实行回避制度。根据布局安排,按得分高低最后确定项目承办单位。
(三)入围公示。对评审组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候选单位进行公示5天。
(四)研究审定。公示无异后,呈厅领导审定后,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
附件:1.2014年贵州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单位名单;
2.2014年贵州省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单位名单;
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审评分表;
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评审评分表。
职业能力建设处
2014年5月12日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
条件 条件子项 配分 得分 说 明 规范
管理 管理体系健全 4 培训管理科学 5 财务管理规范 5 安全管理 6 培训
能力 培训场所和设
施符合国家建
设和安全标准 6 满足年培训1000人以上需要 10 实训设备数量
技术达到要求 7 年培训不少于3000人,基中高级工达20%以上 10 是否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 师资
队伍 师生比1:20以内 10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45% 15 校企
合作 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10 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发专业及课程设置和培训计划共建实训基地 10 合计 评审意见:
专家签字: 说明: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为合格。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
条件 条件子项 配分 得分 说 明 技能
大师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 5 获得全国技术革新能手 5 获全国技能比赛优秀奖及以上奖项 12 具有一定的
绝技绝活 8 编写实用教材 10 获本行业表彰 10 获本省技术能手或其他荣誉 10 是否获得省级技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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