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建设合同提示.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4-029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建设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5 月9 日,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
司山东晨鸣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与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了《汉峪金谷A7-2 楼建设项目委托建设合同》,以人民币3.6 亿元委托济南高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建设“汉峪金谷A7-2 楼”。(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
关规定履行有关交易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按高新区国资委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高
新区管委会项目的投资、融资业务;自有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及咨询服务;房地产
开发、经营;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普通机械
设备的销售。
注册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28 号
2、交易对方与公司及投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亦未发生任何
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是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总资产210
多亿元,履约能力较强。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汉峪金谷 A7-2 楼”位于济南汉峪金谷片区中的A7-2 地块 (交易对方已于2013
“
年9 月25 日取得了该A7-2 地块的土地成交确认书),紧邻经十路和凤凰路,交通便利,
1
该片区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济南作为黄河中下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核心聚集区,在金
融中心的建设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未来将是济南市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首屈
一指的大规模金融中心。
“汉峪金谷A7-2 楼”地上规划建筑面积约4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
方米(地上、地下建筑面积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地上为商业商务用房,地下建
筑面积不含大堂标高以下商业夹层部分,功能为车库及设备、配套用房(最终以政府部
门批复为准)。
2、交易合同的定价依据、总价款及结算方式
参照济南市高新区项目周边的同类项目市场价格,并经过与交易对方的多次沟通协
商确定,交易合同总价款约为人民币3.6 亿元。
交易合同按项目建设进度节点付款:第一次付款于合同签订后7 日内,支付至总价
款的 45%;第二次付款于项目建设达到正负零 7 日内,支付至总价款的60%;第三次付
款于项目主体施工至地上十五层时,支付至总价款的 70%;第四次付款于项目建设达到
主体封顶之日起7 日内,支付至总价款的85%;第五次付款于项目质检验收合格之日起
7 日内,支付至总价款的95%;第六次付款于办理房产手续前10 日内,支付至总价款的
100%。
3、交易合同的交付条件及履行期限
该项目地上部分交付条件为单体工程质检验收合格,交付时间为交易对方取得该项
目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9 月内。因汉峪金谷片区整个地下空间为统一整体,项目地
下部分交付时间为汉峪金谷片区地下建筑部分待达到交付条件后30 日内。
4、在履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
院裁决。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步伐和满足公司自身业务长期发展的需要,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以更为合理地整合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公司和销售公
司等驻济各单位办公资源,节省目前驻济各单位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增加公司固定资产,
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办公环境质量和相关工作效率。同时,在满足公司办公需求的
前提下,也可将多余部分出租或出售,获取稳定的租金等收入,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方
面产生一定的积极影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