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二氧化硫..doc

发布:2016-12-29约9.48千字共2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XX/T XXXXX—XXXX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二氧化硫 Inspection ru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chemical products— Sulphur cyanide (本稿完成日期:2012-10-21)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引言 二氧化硫(SO2),别名亚硫酸酐,常温下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易液化。。海关编码为2811230000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归类为类,联合国编号,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中的编号23013。(2012年第30号公告)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二氧化硫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二氧化硫及其包装的安全警告、要求、检验、合格判定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二氧化硫及其包装的检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637 液体二氧化硫 GB/T 6681-2003 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 14193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SN/T 3206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基本要求11114-1 气瓶气瓶和阀材料与所装气体的兼容性 第1部分:金属材料 ISO 11114-2 气瓶气瓶和阀材料与所装气体的兼容性 第2部分:非金属材料 ISO 11117 气瓶 瓶帽和护罩 设计、结构和试验 ISO 11621 气瓶 换气服务程序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17修订版)(UN RTDG)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4修订版)(GHS) 二氧化硫性状 二氧化硫状信息如表1所示。 信息种类 项目 参数 名称信息 化学名称 中文别名 英文名 Sulfur ioxide 英文别名 ulfurous anhydride 分子式 分子量 美国化学文摘服务社号(CAS No.) 7446-09-5 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目录号(EINECS No.) 231-195-2 物理特性/化学特性信息 外观 无色或略带黄色的透明液体 熔点/凝固点 初始沸点和沸腾范围 相对蒸气密度 g/cm3(空气=1) 330 kPa 相对密度() g/cm3(水=1) 与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反应 要求要求 申请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时,应以的名称进行申报,同时还应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内容应准确并互相一致: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或《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出口二氧化硫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中文的出口二氧化硫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样本; 中文的进口二氧化硫危险公示标签与安全数据单(SDS); 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包装为压力容器时适用); 其他相关资料。 危险公示信息要求 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 GB 15258 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以下简称统一制度)的要求,标签信息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等要素。危险公示标签要素配置见表2,样例参见附录。 危险公示 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 吸入有害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导致器官损害 长时间或反复接触对器官造成损害 防范说明 预防 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制造商/供应商或主管部门列明适当的条件。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作业后彻底清洗……。 ……制造商/供应商或主管部门列明作业后需清洗的身体部位。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制造商/供应商或主管当局列明设备类型。 应急 如误吞咽:漱口。不要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淋浴。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立即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