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免疫室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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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免疫室工作制度
(一)免疫室主要工作内容为:为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提供所需体液免疫学、细胞免疫学、肝炎标志物、自身抗体、肿瘤标志物等检查;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临川免疫学方面的检测手段。
(二)对门诊及住院患者的免疫学检验标本,即使接受处理;并在检验标本送检单上签字。
(三)在检测临床标本的同时,进行质控品的检测。
(四)在仔细核对检验结果无误后,将所有患者的免疫学检验报告全部及时通报临床科室。
(五)取报告时间: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坚持报告结果审核原则,对可疑结果立即复查,查明异常原因。
(七)如遇异常病例,主动联系临床科进行查询。
(八)坚持参加市卫生局及省级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控制活动。
(九)坚持进行并完善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更新试剂。以保证工作质量。
(十)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患者及时得到检查结果。
(十一)依据科技发展的动态开展新的检测项目,为患者提供更优秀完善的服务。
(十二)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临床标本及相应的检测手段,保证资料详细、完整。
四、检验科查对制度
(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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