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纳税申报.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电子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
V2.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
目录
1 纳税申报 5
1.1 适用范围 5
1.2 操作界面 5
1.2.1 通用申报(原综合申报) 5
1.2.1.1 功能描述 5
1.2.1.2 操作步骤 5
1.2.1.3 注意事项 8
1.2.2 分项目申报 8
1.2.2.1 功能描述 8
1.2.2.2 操作步骤 9
1.2.2.3 注意事项 11
1.2.3 定期定额用户自行申报 12
1.2.3.1 功能描述 12
1.2.3.2 操作步骤 12
1.2.3.3 注意事项 14
1.2.4 委托代征汇总申报 14
1.2.4.1 功能描述 14
1.2.4.2 操作步骤 14
1.2.4.3 注意事项 16
1.2.5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16
1.2.5.1 功能描述 16
1.2.5.2 操作步骤 16
1.2.5.3 注意事项 18
1.2.6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及年度申报 19
1.2.6.1 功能描述 19
1.2.6.2 操作步骤 19
1.2.6.3 注意事项 21
1.2.7 营业税 22
1.2.7.1 功能描述 22
1.2.7.2 操作步骤 22
1.2.8 房产税 31
1.2.8.1 功能概述 31
1.2.8.2 操作步骤 31
1.2.8.3 注意事项 33
1.2.9 土地使用税 33
1.2.9.1 功能描述 33
1.2.9.2 操作步骤 33
1.2.9.3 注意事项 36
1.2.10 非核定税种申报 36
1.2.10.1 功能概述 36
1.2.10.2 操作步骤 37
1.2.11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40
1.2.11.1 功能描述 40
1.2.11.2 操作步骤 40
1.2.12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48
1.2.12.1 功能描述 48
1.2.12.2 操作步骤 48
1.2.13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55
1.2.13.1 功能描述 55
1.2.13.2 操作步骤 55
1.2.14 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9
1.2.14.1 功能描述 59
1.2.14.2 操作步骤 60
1.2.15 申报表作废(非个税) 63
1.2.15.1 功能描述 63
1.2.15.2 操作步骤 63
1.2.16 申报表作废(个税) 63
1.2.16.1 功能描述 63
1.2.16.2 操作步骤 63
1.2.16.3 注意事项 64
1.2.17 申报错误更正 64
1.2.17.1 功能描述 64
1.2.17.2 操作步骤 64
1.2.17.3 注意事项 64
纳税申报
适用范围
纳税人可在该模块操作企业所得税、定期定额用户自行申报、土地使用税、非核定税种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等相关税收申报以及申报错误更正。
操作界面
点击“申报缴纳”即可进入操作界面。操作界面的功能菜单根据纳税人能够申报的税费种情况自动过滤,只显示纳税人相关的申报功能。不同纳税人的申报菜单不一样。
通用申报(原综合申报)
功能描述
纳税人通过通用申报模块,可以对税务机关已核定的征收项目进行申报。主要包括:营业税、非按年征收的房产税、非按年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印花税、文化建设费、资源税等各项税种。
操作步骤
申报入口
“申报缴纳”﹣→“纳税申报”,选择“通用申报(原综合申报)”,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初始化
点击,进入征收期选择确认界面,选择好征收确认征收期无误后,点击即可完成初始化,进入下一步。
填写数据
在《税(费)通用申报表》中勾选本次所需申报税种,填写申报数据后点击“申报”,进入“确认申报表”界面。
【填表说明】
征收项目: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
征收品目: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
征收子目:系统自动显示,不可修改。
收入总额或总数量:纳税人填写
减除项:纳税人填写
税率:系统计算后显示,不可修改。
应税所得率: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计税依据: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税率: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速算扣除数: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本期应纳税额:自动计算得出,不可修改。
减免税额:纳税人填写,当录入减免金额时,系统判断是否存在减免备案或审批,若不存在,给出提示,清除减免金额。
本期已缴税额:纳税人填写,系统会校验判断填写数据是否超过纳税人的已缴税款信息,若超过则给出错误提示,需纳税人修改。
本期应补:自动带出,不可修改。等于本期应纳税额-减免金额-已缴税额。
本期税费合计:本期税费的总和,计税得出。
确认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