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度自检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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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年度自检记录
使用单位 : 注册代码 : 设备名称 :□室内自动扶梯 □室内自动人行道 □室外自动扶梯 □室外自动人行道 设备类型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设备型式 :□普通型 □公共交通型 自检日期 :
自检员(签字):
审 核(签字):
批 准(签字):
自检结论:
(维保单位)
(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检验记录应用钢笔、黑色炭素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由于笔误需要更改的只允许杠改,并且更改人应在更改处附近签字确认。
2、标记说明:
①自检结果栏:自检结果为“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自检结果为“不符合”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填“×”;部分不符合的分项目,在其不符合的分项自检结果栏填“×”,并在不符合内容下划一横线/”。
②结论栏: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在结论栏填“×”;“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结论栏填“/”。
3、数据填写要求
①、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按指定格式填写实测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要求的填范围。
②、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是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如“×端梳齿板有断齿”;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③、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1)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合格的,按要求填实测数据;2)定性要求部分自检为不合格的,既要填定性要求不合格的内容,又要按要求填实测数据。
4、无自检员、审核、批准人员签名和维保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及未填写自检日期的记录无效。
设备基本情况
使用单位地址 联 系 电 话 联系人 邮 编 管 理 部 门 安全管理人员 设备使用地点 使 用 单 位
设 备 编 号 维护保养单位 维 保 电 话 维保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设 备 名 称 □室内自动扶梯 □室内自动人行道
□室外自动扶梯 □室外自动人行道 产 品 编 号 制 造 单 位 规 格 型 号 名 义 速 度 m/s 名 义 宽 度 mm 倾 斜 角 ° 输 送 能 力 P/h 提 升 高 度 m 使用区长度 m 电 机 功 率 kw 附加制动器 □ 有 □ 无
序
号 项目及自检内容与要求 自 检
结 果 结 论 01 1.4
使用
资料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02 2.驱动与转向站 2.2
防护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03 2.3
照明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
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04 2.5
主开关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应在打开门或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 05 2.6
辅助设备开关 当辅助设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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