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补充规定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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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暂行)
2008年11月
随着集团各开发项目的逐步展开,为规范工程管理,特针对集团半年度工程技术质量检查所暴露出的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重点,编写此《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暂行)》,请子公司在严格遵守集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的基础上加以强化及执行。
一、桩基基础施工阶段
1、桩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申报桩基专项施工方案,经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2、桩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大型机械设备、液压表、电焊机、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管桩起吊前工程师及监理应对桩身质量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桩身完整性(须淋水检查裂缝)、端头板完整性及砼密实性、端头板与桩身垂直度等。
4、管桩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及监理应对桩号、桩位、配桩长度、焊缝、垂直度、桩顶标高、终压力、持荷时间等进行全过程监控,并记录在专项质控表格中(详附表1)。
5、桩基基础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桩接桩或独立基础持力层变更换填的情况,则所接工程桩和换填层视为桩基基础的一个部分,桩基基础竣工验收必须体现该部分的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及验收记录等相关资料。
二、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主体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申报模板专项方案,模板专项方案须经监理及工程部审核会签并报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确保两套半模板,并在合同中对模板的套数、周转次数做出明确规定,以便及时对变形、翘曲、脱皮等不合格的模板进行更换。
主体结构浇捣砼浇筑前应严格对模板、钢筋、水电、消防、弱电等安装进行验收,砼浇筑必须在浇捣令会签后方可进行。
楼板砼浇筑完毕后24小时内严禁吊放物料。
桩芯砼、地下室底板、侧墙、顶板、后浇带、屋面结构等重要部位砼浇捣令须经总监及子公司项目经理共同会签,该部分砼浇筑除监理员及旁站员须全程监控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工程师应尽可能全程监控。
屋面砼浇筑后必须进行结构闭水试验并进行会签,会签单须经总监及子公司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上报工程部备案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试件试验: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每幢楼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划分计划及砼留置计划。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试验员,明确砼试块操作程序及钢筋焊接样本。
砼试块制作后须在工地养护72小时后方可外送,所有试件外送须在专监及专业工程师监督下方可进行。
砼试块试压及钢筋试件送检后3天内施工方须上报相关结果,否则一律不许进入下道工序。
试件不合格,专监须将试验报告复印件上报总监及项目部备案,不合格数达到10组及以上(不含双倍复检)应上报工程部,凡双倍复检施工方均须以联系单形式报监理及工程部会签后方可送检。
所有试件试验报告须以幢为单位设立台帐,项目设立汇总台帐,汇总台帐须每月上报工程部备案。
8、阳台栏杆反口必须严格按图设置为砼反口,严禁采用砖砌。砼反口施工完毕后须经验收并会签至总监及项目经理,作为主体结构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上报工程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验收(井架平台处可另行单独验收)。
9、主体结构验收(含中间验收)必须包含拉结筋部分,拉结筋必须严格按图留设到位,错位、遗漏的拉结筋必须进行植筋补齐,拉结筋施工完毕后须经验收并会签至总监及项目经理,作为主体结构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上报工程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验收。
10、外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搭设,电梯井架平台必须设置安全防护门并按规定进行关闭,临边洞口必须密闭防护。
11、外脚手架应尽量避免直接搭设于结构板上,以避免对结构产生破坏。如确需搭设,应采取针对性的支撑加固措施并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三、主体装修施工阶段:
1、施工样板房会签制度:
大面积装修施工前,必须先施工样板房,样板房施工必须涵盖砌体、拉结筋、基底清理、界面剂、波纤布、天棚专用腻子、墙面及粱柱面粉刷,楼地面找平、外墙面砖、外墙涂料、铝合金窗及百页、楼梯、阳台、凸窗栏杆、进户门、厨、卫防水、电梯间、楼梯间、门厅装修开关、插座板、户内配电箱、灯具、消防、弱电等所有工序施工(详附表2),每个标段至少应设置一套施工样板房(含相应公共部分),样板房内容可根据施工进度逐步完善,但必须在同一套样板房内施工,大面积施工前样板房须验收会签,验收由子公司工程部组织,设计部、造价部、集团工程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参加,样板房需会签至总监、工程部经理及分管领导后方可生效。
2、施工段验收制度:
大面积装修施工必须以层或立面划分合理的流水施工段,严格执行施工段验收制度:即上一个施工段未按样板房标准验收合格、不许进入下一个施工段施工(允许流水搭接一个施工段)。施工段验收须经总监及项目经理验收会签后方可生效(详附表3),工程部经理应及时抽检复核。验收不合格的施工段不得计量。
3、铝合金窗塞缝须经淋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淋水验收单须经总监及项目经理会签后方可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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