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事指南.doc-深圳市编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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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适用情形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并初次申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办理网址及办理程序
办理网址:(深圳市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管理网)
办理程序:单位经办人网上注册用户→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网上初审→登记机关核准并赋码→经办人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经办人备齐材料到服务窗口领证
三、申请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表
(二)事业单位章程
(三)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五)住所证明
(六)举办单位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七)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如有)
(八)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告知、承诺书
(九)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注:1.经办人在网上填报材料(一),上传材料(二)(三)(四)(五)(六)(七)(九)的扫描件。2. 经办人领证时,需提交材料(一)(二)(五)(六)(八)的原件,举办单位盖章的(三)(四)(七)之复印件,验(九)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网上设立登记申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登记
五、领证地点及咨询电话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领证地点:
1.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登记局电话88127187,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2107502)
2.福田区滨河大道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0楼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登记局电话88127187,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997962)
区(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领证地点:
3.福田区:福田区新沙路工商物价大厦3楼福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3456017)
4.罗湖区: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3楼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25407284)
5.南山区:南山区泉园路工商物价大厦1楼南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26978676)
6.盐田区:盐田区沙头角海景二路1013号红盾大厦盐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25251386)
7.宝安区:宝安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27660210)
8.龙岗区: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4559701)
9.光明新区:光明新区塘明路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29751203)
10.坪山新区:坪山新区金牛中路启兴大厦2楼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84539088)
11.龙华新区:龙华新区清湖社区国鸿大厦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23332008)
12.大鹏新区: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登记局电话标准院服务窗口电话28333152)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适用情形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慎遗失,请先履行补领手续。
二、办理网址及办理程序
办理网址:(深圳市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管理网)
办理程序:经办人网上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如同时换领新版证书需补录有关信息)→登记机关网上初审→登记机关核准→经办人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经办人备齐材料到服务窗口领新证书
三、申请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登记信息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
1.名称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名称变更时提交)
2.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时提交)
3.住所证明(住所变更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任免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变更时提交)
5.经费来源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经费来源变更时提交)
6.举办单位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开办资金变更时提交)
7.举办单位变更的相关依据文件(举办单位变更时提交)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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