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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业务核算.pdf

发布:2019-01-25约2.62万字共10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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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保险公司业务核算 第一节保险公司业务概述 一、保险的意义  保险是为了应付特定的灾害事故或意外事件,通过 订立合同实现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其实质 是由全部投保人分摊部分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在我 国,保险作为国民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而存 在,是我国经济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保 险这一经济形式,从社会总产值当中提留必要的扣 除,用来清除或减少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影 响,以保证生产持续和安定人民生活,既有利于国 民经济协调发展,也有利于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 二、保险业务种类  保险业务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有不同的类型。 ㈠按照保险保障范围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 险  1.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的保险。  2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身体或寿命作为保险标 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导致伤、 残、死亡或者生存至保险期满时,保险人给付保险 金的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和健康保险几种。 ㈡保险按照承保方式不同可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和 共同保险  1.原保险是指保险人直接承保并与投保人签订保 险合同,构成保险人权利和义务的保险。它是由投 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形成的保险 关系,即投保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具体分寿险 和非寿险。  2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在直接承保合 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 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的行为,即 对保险人的保险。  3.共同保险也称共保,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 险人同时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 益、同一保险事故,而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价 值的保险。 三、保险业务核算特点  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会计核算也有着显著的特 性,具体表现在: (一)会计核算中按险种类别划分,各险种类别独立 建账,独立核算盈亏  因为保险公司所经营的各项业务按类别划分,各类 别之间在业务经营期限、币种、赔付方式、收费方 式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别。所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和再保险业务应分开经营,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二)特殊的资产构成  保险公司的流动资产中实物形态的资产很小,其收 到的保费形成的保险基金以银行存款、债券等形式 进行投资。而且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一经成 立,必须将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 ﹪作为法定保证金 存入保险监管部门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 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这一规定也体现了保险公 司资产构成的特殊性,即以金融资产为主。 (三)特殊的负债构成  保险公司的负债中,除了一般的结算性、金融性负 债外,还包括为履行其未来理赔或给付责任而从保 费中提存的准备金。保险种类不同,准备金也不 同。主要有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长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 任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和存入分保准备金。 (四)特殊的所有者权益  保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除和其他企业具有 相同的内容外,还包括一项重要内容即总准备金, 它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 (五)年终决算要估算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 准备金  由于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末,还承担着未到期责任 和未决赔款责任,这些责任要在以后年度内履行, 因此,根据权责发生制要求,在年度终了决算时需 要估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等,从 当年收益中提出,作为下年的收入。 第二节财产保险业务的核算 一、财产保险业务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 财产保险是以物质财富及其有关的利益作为保险标 的的保险。财产保险可分为广义财产保险和狭义财 产保险。广义的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或其他有关利 益为标的的各种保险。这里的财产指建筑物、货 物、运输工具、农作物等有形财产,有关利益是指 运费、预期利益、权益、责任、信用等无形财产。 狭义的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为标的的各种保险,如 企业财产、家庭财产、运输货物、运输工具等保 险。目前我国主要有火灾保险、汽车保险、船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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