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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管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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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XXXX-200X 轻型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Managing Specifications for On-board Diagnostic System of Lighty Duty Vehicles (征求意见稿) 200X-XX-XX 发布 200X-XX-XX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目 录 前 言1 1 适用范围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3 术语和定义2 4 OBD系统的技术要求5 5 型式核准管理7 6 生产一致性管理10 7 在用车辆的管理11 8 通用型故障诊断仪的技术要求13 9 维修服务机构的要求14 附录A15 附录B17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 在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在用车、通用型故障诊断仪等方面管理要求。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采用了 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中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年 月 日批准。 本标准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轻型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管理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在型式核准、 生产一致性、在用车、通用型故障诊断仪等方面管理要求,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 50km/h 的轻型汽车,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 25km/h 的重型汽车可 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 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T 19755-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车 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轻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在GB/T 15089—2001 中规定的M 类、M 类和 N 类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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