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油零售证书第K02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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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昭威加油站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内江石油分公司
法人代表 刘枫 联系人 张燕
通讯地址 内江市威远县新店镇永强村12 组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641000
建设地点 内江市威远县新店镇永强村12 组
立项审批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批准文号 油零售证书第K0216 号
部门 会
行业类别 机动车燃料零售
建设性质 补评
及代码 F5264
占地面积 绿化面积
2 1200.31 2 /
(m ) (m )
总投资 其中:环保 环保投资占
1174 18.5 1.58
(万元) 投资(万元) 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投产日期 2004
(万元)
项目内容及规模:
1、建设项目的由来
昭威加油站位于内江市威远县新店镇永强村 12 组,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该
加油站于2004 年建成运营。
昭威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总投资1174 万元,占地面积为1200.31m2 (见附件)。
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罩棚、站房及附属工程等,设有 3 台双枪加油机 (其中1 台维修
中),储罐总容积90m3 (地埋卧式单层油罐4 座,其中0#柴油罐2 座(其中1 座停用),
3
93#汽油罐 1 座,97#汽油罐 1 座 (停用),容积均为30m ,柴油体积折半计入油罐容
积),项目建成后年供应成品油596 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
院 253 号令的要求,本项目应在前期工作阶段开展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但是在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内江石油分公司的内部自查自
纠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在建设期间未能及时开展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5 】56 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
1
通知》(川办发【2015 】90 号),对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环保违
法违规建设项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
处理。本项目于2015 年 1 月1 日之前就已经建成并运营(于2004 年在内江市威远县开
始运营),并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通过
现场调查和委托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各污染物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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