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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文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sdfefs.doc

发布:2016-12-13约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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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评奖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 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3. 坚持客观性原则: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平时表现的客观情况。 二、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方式 1.综合素质测评分: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2.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以相应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为主要参考。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以相应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为主要参考。 三、综合素质测评基本方法 (一)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组成: 学生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德育、智育、体育和能力四方面,根据对学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各年级的比例分配如下: 年级 德育 智育 体育 能力 一年级 评价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准入条件,不列入学生综合评价总分。 75% 10% 15% 二年级 75% 10% 15% 三年级 65% 10% 25% 四年级 55% 10% 35% (二)综合素质测评分值计算 (1)体育、能力积分分值均不设上限,体育(三、四年级不开体育课)和能力设基础分80分,体育、能力积分等于基础分+评价分。 (2)智育积分等于学期各科考试成绩的加权平均分。 (3)学期综合评价总积分= 智育积分×该年级分值比例+体育积分×该年级分值比例+能力积分×该年级分值比例。 (4)学年综合评价总积分=(第一学期综合评价总积分+第二学期综合评价总积分)/2 三、综合素质测评评价指标 (一)德育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政治表现 (20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积极参加各项党团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教育活动。 道德修养 (20分)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公道正派,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活动;诚实守信,履约践诺,考试不作弊、作业不抄袭、不无故拖欠学费;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组织纪律 (20分)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校园稳定,明辨是非,弘扬正气,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共秩序,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维护教学教育秩序,自觉遵守学习、考试和生活纪律。 集体观念 (20分) 树立集体主义观念,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坚决不做和勇于制止有损集体利益的行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主动承担各类义务劳动;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共同提高;认真做好责任教室、寝室和包干区的值日卫生工作。 行为规范 (20分) 积极锻炼身体,提高身体素质,保持身心健康;自尊自爱,自省自律,男女交往大方得体;举止文明,待人热情;讲究卫生,仪表整洁;文明就餐,按时就寝;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备注 受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德育评价等级最高为合格;有违反法律行为的学生,德育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备注解释: 1.德育评价等级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对各单项评价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后产生德育评价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40%。 2.计算方式: (1)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对以上5项指标(以德育参照指标为基础)按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不合格(8--11分)四个标准分别评分,满分为100分。 (2)学生德育素质分采用“三评加权法”计算,三评(学生自评、测评组评、班主任评)权重分别为:0.2、0.6、0.2。 1)全班同学按照德育素质测评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分记为A1) 2) 测评组按标准对全班学生逐个进行德育素质测评,(在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进行平均)计算出每个学生的测评分。(测评组评分记为A2) 3) 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考核记录,按标准对全班学生逐个进行德育素质测评(班主任评分记为A3) 4)学生德育素质分= A1*0.2+ A2*0.6+ A3*0.2 (4)德育参照指标(个别标准有学工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项目 评 定 参 考 指 标 政治 表现 1、无故缺席集体组织的政治活动或党团员无故缺席组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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