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江西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健康;
、凡报考“三校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
高职类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报考资格学校的应届毕
业生。
(二)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
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定居场所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
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
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 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
组织的招生考试 ,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
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
生;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同时举办有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招收
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跨省
招收的学生不得参加我省高职院校(三校生)对口招生升学考试。
二、报名
所有考生(含保送生、自主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特殊形式招生)
均须参加报名。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日时,逾期不予补报、改报。
(二)报名地点:申请报名的考生须凭户口簿在其户口所在设
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不
得跨设区市、县(市、区)报名。民办中学的学生按《江西省民办
教育促进条例》有关要求报名。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
证明、户口簿报名。考生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为考生纸质档案
的必备件。
、报名时,考生到县 (市、区)招考办领取考生号,经数码相
机采集照片,然后领取密码 ,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浏览《报名
须知》、《考生守则》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
- 2 - / 10
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即视为认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凡
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
甚至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后就不
能自行修改,如需修改,可与所在集体报名点(中学或县招考办)
联系,提请修改。
、今年普通高考报名只分两大科类,即文史类、理工类。
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兼
报艺术或体育类。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如果专业不合格,则
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
院校(专业)录取。
、“三校生”高职合并为一个科类,即“三校生高职”类。报考“三校
生”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 “三校生高职”类的同时兼报艺
术或体育类。
、因我省普通高考使用自行命题试卷,所以外省考生不能到我
省借考 ;本省各市、县(区)之间 ,无论何种情况考生均不能借考。
、各县(市、区)招考办根据报考条件 ,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
进行严格审查(对“三校生高职”类考生的资格审查 ,由各设区市教
育局职成科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
试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
《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时间为 :年月日
时至日时。
- 3 - / 10
(五)报名后,考生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含上交教育部
考试中心经费),每科目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分别按三个科目
计算。兼报了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要同时按要求交纳艺术或体育类
的专业考试费。考生报考费交给报名点,报名点(中学或县区招考
办报名点)将报考费存入上报的银行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