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人才培养的方案的指导性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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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2011年)
为落实学院“师范性、应用型、教学类”办学定位,构建具有学院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制(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校地、校企、校际和合作办学,探索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促进文理交融跨学科、跨专业课加大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的灵活性,课程序号所在系课程序号分别按开课顺序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依次编为1-99。一般跨系开设课程的课程编码由学生所在系编制 系(部门)代码 层次代码 专业序号 课程模块
代码 课程性质
代码 课程序号
四、学科基础课程(高等数学等)设置表
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 总学时 课内
实践 课外
实践 课内
周学时 开设
要求 开设
学期 适用
专业 授课
单位 高等数学A10 160 5 必修 1、2 物理、计算机、
电子信息类专业 数学系 高等数学B7 108 3 必修 1、2 经济、管理、生物、
化学类专业 数学系 线性代数A3 48 3 必修 3 物理、计算机、
电子信息专业 数学系 线性代数B2 32 2 必修 3 化学、生物、经济、
管理类专业 数学系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3 48 3 必修 4 物理类、计算机、
电子信息类专业 数学系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2 32 2 必修 4 经济、管理类专业 数学系 大学物理A8.5 140 32 4 必修 1、2 计算机、电子、通讯、
数学类专业 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大学物理B5.5 90 18 3 必修 1、2 化学、生物类 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备注:1.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需要,选择相应学分(时)高于“适用专业”的相应课程使用。
2.开设同性质专业课程且要求高于以上课程要求的,经论证后可不再开设以上相应课程。
五、教师教育类系列课程分解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课程
编号 学分 总学时 理论
教学 课内
实践 课外
实践 课内
周学时 开设
学期 开设
要求 授课
单位 专业
基础
课程 教育学3 54 40 8 6 3 3(文)
4(理) 必修 教育系 教育系 教育系 1 16 12 4 1 5 必修 教育系 必修 教育系 教育系 2 40 24 16 2 5 必修 所在系 学科有效教学与发展性评价 2 32 32 2 6 必修 所在系 学科教师专业发展与教学研究 2 32 24 8 2 7 必修 所在系 中外教育简史2 32 24 8 2 4 选修 教育系 教育系 教育系 1 16 12 4 1 6 选修 教育系 1 16 8 8 1 6 选修 教育系 教育系 教育系 附件3:
___专业培养(标题1+居中,宋体2号字)(宋体5号)
专业名称:
二、培养目标
(宋体5号。要求200字以内)
(一)培养规格(宋体5号)(宋体5号)
职业岗位能力
1.
2.
3.
职业岗位素质
1.
2.
3.
四、学制和学位
(一)学制:学制4年,弹性学习年限3-6年。
(二)授予学位:(宋体5号)、学分分配 课程模块 修读学分安排 修读性质 占总学分(%) 通识
教育 通识必修课程 56 48 必修 % % 通识选修课程 8 选修 % 专业
教育 专业基础课程 必修 % % 选修 %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 选修 % 专业方向课程 必修 % 选修 % 专业
实践 (课程实践纳入课程) 专业实训 必修 % 专业研习 必修 % 素质拓展
创新创业
教育 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 8 5 选修 % % 创新创业 3 选修 % 总学分 100%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 隶属教育平台 课程模块实践教学学分 学分数 占总学分(%) 通识教育实践 通识必修课程: 学分 % % 专业教育实践 专业基础课程: 学分;专业核心课程: 学分;
专业方向课程: 学分;专业实训、研习: 学分 % 素质拓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5学分
创新创业与科技活动:3学分 8 % 实践教学总学分 % (二)教学进程学分分配表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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