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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未由药学学科带头人担任,将在医院药事管理检查中被一票否决。卫生部医管司日前发布《医院药事管理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共设检查项目100个,有10个项目为必查项目,其中有4个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
标签:医院药事管理检查标准
如果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未由药学学科带头人担任,将在医院药事管理检查中被一票否决。卫生部医管司日前发布《医院药事管理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共设检查项目100个,有10个项目为必查项目,其中有4个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医院在药事管理方面出现以下4种情况将被一票否决:违反相关法律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未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药学部门负责人未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应是医院药学学科带头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环境、设备与设施不符合规定,未定期进行洁凈度和环境质量监测;出现使用未经批准注册、过期、变质、失效药品,或者从未经批准注册的供药渠道购入药品,配制、销售、使用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等情况之一的。
此外,还有6个必查项目是:综合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8%;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应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35%以上;医院须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凡超出“一品两规”(医疗机构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均不得超过两种)应经过药事管理组织的论证和审批流程;建立药品引入和退出制度,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开具处方符合有关规定与规范;制定并落实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制度;医院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临床药师制,三级医院配备5名以上、二级医院配备3名以上专职临床药师,临床药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附件:医院药事管理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
主 要 内 容 检查标准 一、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完善职能。规范药学部门建设。
(260分) ★2.检查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和全院临床用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查阅近三年资料,如发现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一票否决。 3.现场抽查考核医疗管理部门、药学部门和临床科室等负责人及医务人员是否知晓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内容。 (二)医院药事管理组织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相关的工作、会议制度与工作记录规范。 1.查阅医院公布的药事管理组织组成及任务的正式文件,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应符合有关规定。 2.药事管理组织制定健全的药事管理相关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管理和干预措施健全、可操作性强,与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要求一致。 3.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全体会议至少4次/每年、出席人数≥总人数的3/4,委员会应对药品临床应用(如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超说明书用药)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原始会议记录文件完整。 (三)药学部门的设置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和配备符合规定,对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根据本医疗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药学部门,药学部门设置完整性,凡与药品有关的技术事项均由药学部门统一管理。 ★2.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药学部门负责人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应是医院药学学科带头人。未达到此条的一票否决。 3.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二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 ,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 ★4.综合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8%(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人员、饮片调剂和煎药室人员等按任务另行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结构合理。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应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5%以上。 5.三级医院中、西药调剂室负责人应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西药调剂室审核处方和用药交待、指导岗位人员应具有药师以上职称,且具有4年以上药学专业工作经验;药物咨询岗位人员应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 6.对药学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四)促进合理用药,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制定有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1.医院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制度、标准和操作程序,执行情况良好。 ★2.医院制定有《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严格实行“一品两规”,凡超出“一品两规”应经过药事管理组织的论证和审批流程。建立药品引入和退出制度,《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应动态管理,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3.《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500-800床位的医院,西药品规数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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