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的治之道》.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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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第一章 2、3、4节 张焕 §1.2 模型的隐喻性用法 所谓隐喻,在词义学范畴上是指建立在两个意义所反映的现实现象之间的某种相似的基础上的引申方式。 许多理论家和经验导向的社会学家的大量关于公共池塘资源的论著,往往不加分析地接受了这三个模式(公地悲剧、囚犯困境博弈、集体行动逻辑)中的一个,并试图使用这些模式作为政策方案的基础。在这些模式被用作隐喻时,接受这一模式的学者通常只是指出在自然场景中的一个或两个变量与模式中的一个或两个变量之间的相似性。 通过这种相似性,学者们想要用来传递一种感觉,即进一步的相似之处是存在的。进而激起一种想象:一群无助的个人陷入的毁灭他们自己资源的残酷进程之中。由此,政策方案也同样具有冷酷的特征。 §1.3 当前的政策方案一、理论性方案二、提出质疑三、替代解决方案四、对类似隐喻的政策方案的批判 一、以利维坦为“唯一”方案 利维坦(Leviathan),意为裂缝,在《圣经》中是一种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通常被描述为鲸鱼、海豚或鳄鱼的形状。英国作家霍布斯在其著作《利维坦》一书中,意在用以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 支持该方案的学者们都认为应该对自然资源实行集中控制和管理。即由外在的政府机构来决定谁能使用自然资源,以及何时使用,使用多少的问题。 而该方案是建立在政府能够准确地确定一个公共资源的总量、明确无误地安排资源的使用、监督各种行动并对违规者实行成功地制裁这一基础之上的。只有这样才能达成一个最优的均衡。并且这一均衡是建立在信息准确无误、监督能力强大、制裁可靠有效以及行政费用为零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准备可靠的信息,中央政府将可能由于判断失误、监督失误等原因而导致一些悲剧的发生,例如:制裁了合作的人或放过了背叛者等等。 但是,试想一下,政府可能拥有准确可靠的信息吗?而获取这些信息真的能够做成零成本吗? 二、以私有化为“唯一”方案 建议实行私有化方案的人认为要把自然资源分配均等化,在人们之间实行均等分配。然后由个人在各自所拥有的自然资源进行管理和维护。 在这一情况下,每个自然资源的拥有者都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由于贴现率高,所有者会不顾长远利益而使自然资源提前贴现;另一种则是由于巾现率低,所有者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将对其所拥有的自然资源实行最优化的管理,以获取长期的利益。(本文只考虑了第二种选择) 存在的问题 1、在这里,所有的自然资源都是假定 为完全同质的,不存在任何差异。 但是几乎完全同质的自然资源是不 存在的。例如,水资源、森林资源等。 2、并不是所有的自然资源都可以对产权实行 清晰的界定的,尤其是那些流动性的资源。 例如:水资源、渔场。 三、是“唯一”方案吗? 在本节讨论中,作者从自身的观点出发,对前两种方案提出了批判。作者认为: 1、并不存在一种单一的解决方案。因为要想设计出一个最优制度安排的解决方案是一个困难的、耗时的和引发矛盾的过程,需要长时间的探索和检验才能够最终得出结论。 2、并不认同“共同拥有公共池塘源的人们将不可避免地跌入陷阱并不能自拔”这一假设。认为个人把他们自己从各种不同的困境中解脱出来的能力因环境的不同而不同。 3、极有有制度是纯粹的“私有的”或“公共的”。在实际生活中,公共的和私有的制度经常是相互啮合和相互依存的,而不是毫无关系的。 四、理论的替代解决方案 作为“利维坦”方案和“私有化”方案的替代方案,作者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博弈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合约参与人根据其自身所掌握的信息自行设计自己的合约。因为这一合约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可以促使其相互监督,举报违约行为,促使合约的执行。因此,为减少执行费用,这一模式常采用一个私人的仲裁机构而不是政府来作为实现强制执行的机构。这一仲裁机构的作用仅仅是帮助各方找出解决在执行工作规则范围内产生的问题的方法,而相关的执行与监督则由合约人自身来完成。 存在的问题 1、合约人的信息的不完全。如对自然资源总量的估计、自然资源的负载能力等。 2、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 3、独立仲裁机构违背先前的诺言。 提出的意义 作者借助这一博弈模式,是为了挑战所谓的思维定式,拓宽人们的思维方法。找出一种能够使人们进行思考来摆脱公地困境的各种政策方法。 五、经验性替代解决方案 (一)背景:土耳其阿兰亚生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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