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学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华东政法大学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
华政团[2009]69号
为深入贯彻团市委“一团一品”团支部建设的要求,适应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模式,充分发挥各学院分团委、基层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评先进、树典型,引导和激励基层团支部探索创新、积极进取,全面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和以往的工作经验,特对原《华东政法学院团支部创优晋级考评暂行办法》华政团2004[10]号进行修改,形成本办法。
一、团支部等级:
按照团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团支部的工作实绩和考评结果,对全校团支部进行评级:
(一)上海市五四特色团支部:在“一团一品”建设中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基层团支部;指工作成绩突出显著,有代表性的特色团支部;
(二)校五四特色团支部:指在“一团一品”工作中基础扎实、形成自身特色、成绩优秀的基层团支部;开展中形成自身特色、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团支部;
(三)优秀团支部:指班子健全,制度完善,积极开展活动且富有成效的团支部;
(四)达标团支部:指班子基本健全,能够开展一些活动,取得一定成效,发挥一定组织作用的团支部;
(五)不达标团支部:指班子不健全,很少开展活动,不能完成常规工作的团支部。
二、达标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的考评程序:
团支部考评分达标阶段和创优阶段:第一阶段就达标项目所规定的内容对各团支部进行考核,第二阶段就各团支部特色及所取得的成绩按照创优项目的规定进行量化考评。各学院分团委参照校团委《团支部创优晋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指导条例》,拟订本学院的《团支部创优晋级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一)达标团支部的评定
1.各学院分团委严格按照本学院的《细则》,根据平时对各团支部检查的情况和积累的材料,对各团支部的“达标项目”进行考评,并填写《团支部年度考核评分表》。
2.各学院分团委公布初评成绩,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凡有疑问者,在规定期限内到各学院分团委查询。
3.经公示无异议,各学院分团委确定本学院达标团支部名单(达标分数线应在各学院制定的《细则》中注明,且不得低于达标项目满分的80%),并连同《团支部年度考核评分表》报校团委审核批准。校团委张榜公布达标团支部名单。
4.凡有以下情况的团支部为不合格:
(1)未进行团籍注册;
(2)未收缴团费;
(3)未完成团报团刊订阅任务;
(4)没有开展主题活动和民主生活;
(5)团支部中有人受到校纪、团纪处分,团支部未能及时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促其改正,未在全班团员中开展教育活动;
(6)团支部未制定“一团一品”建设计划,或未按计划开展“一团一品”活动;
(7)团支部所有寝室中有不合格的寝室(有混合寝室不合格的团支部,取消其创优资格,但保留其参评达标团支部资格)。
(二)优秀团支部的评定
1.达标团支部可以申报校优秀团支部(因有不合格混合寝室而被取消创优资格的团支部除外)。
2.申报优秀团支部,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照所在学院制定的《细则》的“创优项目”,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自行收集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内送到团支部所在分团委,当场审核评定,填写《团支部创优项目评分表》。
3.各学院分团委统计分数,将达标项目和创优项目得分相得,所得分数为申报优秀团支部的总分,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凡有疑问者,在规定期限内到各学院分团委查询。
4.经公示无异议,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各申报团支部的得分高低,并适当考虑一年级团支部名额,确定本学院参评优秀团支部名单(具体名额由校团委按最多不超过各学院参评团支部总数20%的标准予以核定),连同《团支部创优项目评分表》报校团委审核。
5.校团委张榜公布优秀团支部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报校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批准,最终确定优秀团支部名单。
三、五四特色团支部的考评程序:
(一)由各学院分团委推荐本学院一个优秀团支部参评五四特色团支部,被推荐参评的团支部就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工作机制及特色等内容形成书面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
(二)校团委常委会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团支部的现场答辩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五四特色团支部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报校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批准,最终确定五四特色团支部名单。
(三)五四特色团支部名额不作具体规定,根据“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五四特色团支部的名单。
四、参评对象:
本科生一、二、三年级团支部,双学位、专升本一年级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
五、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为每年的三月-四月,考评的时间截点为前一年的五月至当年的四月。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