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城绿地系统规划文本.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舞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郑州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舞钢市园林管理局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规划目标与指标 ……………………………………………………
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
第四章 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布局与分区 …………………………………
第五章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
第六章 绿化树种规划 ………………………………………………………
第七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
第八章 古树名木保护 ………………………………………………………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舞钢市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河南省和舞钢市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舞钢市城市绿地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一切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三条 需对本规划进行修改时,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二个层次。
市域规划范围:舞钢市全部行政辖区,面积约645.67平方公里。
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北至漯舞铁路东西走向段延长线,南至湖滨大道及石漫滩水库北岸,东至武功乡及环城东路一线,西达舞钢市中加公司最西端。规划总用地28.14平方公里。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8、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9、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2002年240号)
10、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0年106号)
11、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建城〔2004〕98号
1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13、国家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2002.9.1)
14、国家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15、国家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93(2002)
16、国家行业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7、国家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18、《舞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9、《舞钢市市区“十五”近期建设规划》(2000—2005)
20、《舞钢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
第六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从舞钢市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和发展规模为依据,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现有城市绿化为基础,充分利用舞钢优越的自然环境,突出舞钢地方特色,科学合理地规划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第七条 规划原则
1、生态性原则:以生态效应为核心,生态优先。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效益,增加城市绿量,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空间体系,规划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环境。
2、人本性原则:一切从市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市民的实际生活、健康、审美等需求出发,探索适合城市特点的游憩绿地体系,增进人民身心健康。真正服务于民。
3、特色性原则:根据城市性质及功能结构,建设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体系、绿地布局充分考虑城市特点,正确处理城市绿地建设与工业发展的协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