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465《生产公司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A0646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一、分类索引
(一)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二)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三)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三、表单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海关企业代码: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 )当期出口 ( )前期出口 所属期: 年 月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序号
出口发票号
出口货物报关单号
出口日期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
出口收汇核销单号
出口商品代码
出口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出口数量
出口销售额
申报商品代码
征税率
退税率
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
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
进料加工手(账)册号
原申报年月序号
单证不齐标志
业务类型
备注
美元
人民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12x(14-15)
17=12x15
18
19
20
21
22
小计
单证信息齐全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
出口企业
主管税务机关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
经办人: (公章)
(公章)
财务负责人:
复核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四、表单说明
1.应按当期出口的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的所有出口明细填报本表当期出口表,对单证不齐无法填报的项目可暂不填写,在“单证不齐标志”栏内做相应标志;
2.应按前期出口的前期单证不齐于当期收齐单证的所有出口明细填报本表前期出口表,在“原申报年月序号”栏内填写原申报的本表当期出口表的所属期和申报序号;
3.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当期进行调整。前期少报出口额或低报征、退税率的,在当期补报;前期多报出口额或高报征、退税率的,当期可以负数(或红字)数据冲减;也可用负数(或红字)将前期错误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申报正数(蓝字)数据。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账值有差额的,也按此规则进行调整。
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用负数(或红字)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
4.第1栏“序号”由4位流水号构成(如0001、0002、…,序号要与申报退税的资料装订顺序保持一致;
5.第3栏“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为21位编码,按报关单右上角18位编码+0+两位项号(01、02、…)填报;委托出口的货物此栏不填;
6.第4栏“出口日期”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
7.第5栏“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编号+两位项号(01、02、…)填报;
8.第6栏“出口收汇核销单号”为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上的号码,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已列明的收汇核销单号码相同;
9.第7栏“出口商品代码”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商品代码;
10.第8栏“出口商品名称”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商品名称;
11.第9栏“计量单位”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计量单位;
12.第10栏“出口数量”为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商品数量;
13.第11栏“出口销售额(美元)”为出口发票上列明的美元离岸价,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按会计制度规定扣除运保费、佣金;若为其他外币成交的折算成美元离岸价填列;
若出口发票的离岸价与报关单等凭证的离岸价不一致时,应附有关情况说明;
14.第12栏“出口销售额(人民币)”为美元离岸价与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离岸价;
15.第13栏“申报商品代码”,出口商品需按照主要原材料退税率申报退(免)税的,填写主要原材料商品代码。其他不填写。
16.第14栏“征税税率”为出口商品法定增值税税率;
17.第15栏“退税率”为出口商品代码库中对应的增值税退税率。出口商品需按照主要原材料退税率申报退(免)税的,填写主要原材料商品退税率;
18.第16栏“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