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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三、劳动法的作用 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是我国目前在法律上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两种基本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或单方采取的主动行为,该行为将直接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的改变,并且会为此承担相应的赔 偿、违约法律责任。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只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2. 劳动者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 3. 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劳动合同的终止将直接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 (二)双方协商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七种情况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相关法规: 标题:《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文号:劳部发[1994]481号 (二)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罚则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三)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应赔偿四种情形 具体情况请查阅:《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 用人单位赔偿的执行标准 具体情况请查阅: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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