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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与沉积物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PDF

发布:2017-06-19约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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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783 2016 -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 Soilandsediment—Extractionoforganiccompounds— Pressurizedfluidextraction PFE ( )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6 02 01 2016 03 01 - - 发布 - -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试剂和材料1 5 仪器和设备2 6 样品2 7 试样的萃取3 8 注意事项4 9 废物处置4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加压流体萃取法提取化合物参考名单5 i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 有机物的提取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物的加压流体萃取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年2月1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3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及标准物质均含有毒化合物,使用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 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提取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物的加压流体萃取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氯代除草剂、多环芳烃、邻苯 二甲酸酯、多氯联苯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和不挥发性有机物的提取,详见附录A。若通过验证, 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其他有机物的提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HJ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方法原理 将处理后的土壤或沉积物样品加入密闭容器中,选择合适的有机溶剂,在加压、加热条 件下,处于液态的有机溶剂与土壤或沉积物样品充分接触,将土壤或沉积物中的有机物提取 到有机溶剂中。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级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不含有 机物的超纯水或蒸馏水。 4.1 二氯甲烷(CH Cl ):农残级。 2 2 4.2 正己烷(CH ):农残级。 6 14 4.3 丙酮(CH O):农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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