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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通代理商佣金政策.doc

发布:2016-11-24约1.09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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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政策 佣金标准方案 佣金标准名称及编号 2011标准代理费 佣金标准详细内容描述 时间 分档 一、二级代理 三、四级、政企代理 一次性佣金(入网首月) 通话时长0 20 20 一次分次佣金 (入网第3月) 通话时长50分钟 0 0 通话时长≥50分钟,且1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20 10 10 通话时长≥50分钟,且2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50 15 15 通话时长≥50分钟,且5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 20 20 二次分次佣金 (入网第6月) 通话时长50分钟 0 0 通话时长≥50分钟,且1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20 10 10 通话时长≥50分钟,且2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50 15 15 通话时长≥50分钟,且5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 20 20 话提佣金 (1-18月) 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10 6% 6% 1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20 8% 8% 2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50 12% 10% 5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80 16% 12% 80≤开账收入-当月欠费 20% 16% 说明: 1、一次性佣金 与“10标准代理费”相比增加了通话时长大于0的条件,即入网首月有通话方可结算20元一次性佣金,零通话用户不结算。 2、分次佣金 分次佣金在用户入网起的第3个月、第6个月计提两次; 通话时长大于或等于50分钟为计提分次佣金的基础条件,以扣除当月欠费的开账收入作为分次佣金结算的判定条件。即通话时长低于50分钟的用户不结算。通话时长大于或等于50分钟的情况下,按相应标准进行结算; 开账收入为用户的账单收入扣除租机赠送、分月转兑赠送、退补费后的收入。 3、话提佣金 话提佣金的计提时间为用户入网起的第1—18月; 话提佣金的计提比例以扣除当月欠费的开账收入为判定条件,并根据相应标准进行结算,一、二级代理商计提比例略高于三、四级及政企代理商; 话提佣金的计提基数为开账收入扣除CP/SP费用、信息费、短信类费用(点对点短信、短信网关费、短信包费用)、国际类费用(国际长途、港澳台长途、国际漫游、港澳台漫游)。 无线座机佣金 说明:维系服务佣金=(月租费+市话费+省内长途费+国内长途费+炫铃基本费+来电显示费+一机双号功能费+集团包功能费+亲情优惠功能费+帐务补收费+退补费+特服费+个性化最低消费补收费+套餐最低消费补收费-欠费)*维系服务佣金标准。维系服务佣金自入网当月开始计提,结算如果小于零默认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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