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奖”(非住宅类)项目评价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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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奖”(非住宅类)项目评价标准
(2015年修订稿)
一、总 则
1.1 为了科学、公正、公平的评选“广厦奖”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依据《“广厦奖”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评价标准。
1.2 “广厦奖”非住宅类项目是指由房地产开企业组织开发的,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以商业为目的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包括购物中心类、写字楼类、酒店类、会议会展中心类、商业街区类、交通枢纽商业类、社区商业类、地下商业、工业园区类(标准厂房)和复合型商业建筑类等。
1.3.项目交付使用或开业一年以上,运行与经营良好。
1.4 本评价标准包括四个评价指标体系:
(1)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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