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广厦奖(非住宅类)-住宅产业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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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2010年度“广厦奖”(非住宅类)
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市评选机构: (盖章)
省评选机构: (盖章)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填 表 说 明
1.本申报表一式四份,分别由申报企业、省级、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填写,评选结束后,由“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退回省级“广厦奖”评选机构、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和申报企业各一份(没有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的为一式三份)。
2.封面:
(1)申报项目名称必须用正楷书写,防止发生名称错误。
(2)右上角编码一栏由“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填写。
3.表二“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客户满意率,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及使用单位对满意度出具书面意见;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对商(客)户抽样调查后出具书面意见。
4.表三“申报项目简介”一栏为主要内容摘要。详细申报项目介绍应另附资料,包括项目概括,并按评价标准的五个评价体系进行详细说明(A4规格)。
5.表五“第一栏”为企业填写;“第二栏”为市“广厦奖”评审专家填写;其中评审时间为“广厦奖”初(复)审开会时间。“第三栏”为市“广厦奖”评选机构填写,“第四栏”由各级主管部门盖章。
6.表六“第一栏”为企业填写;“第二栏”为省“广厦奖”评审专家填写;其中评审时间为“广厦奖”初(复)开会时间。“第三栏”为省“广厦奖”评选机构填写,“第四栏”由各级主管部门盖章。
7.填表要求:须统一按A4复印纸规格双面填写、打印,但不得改变表中内页的格式、页码,封面亦不得装裱,否则视为无效。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项目的具体评价意见。
一、项目申报、初审与推荐
申报项目名称 ( )市
申 报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总 经 理
项目所属公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项 目 经 理 总工程师
项目物业管理单位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项目施工单位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项目监理单位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项目建筑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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