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12∕T 629-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总则.pdf
ICS03.106
A0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629—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
TianjinadministrativelicensingitemoperationproceduresGeneralrules
2016-04-20发布2016-06-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629—201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行政审批主体1
4业务主管部门1
5行政许可事项名称1
m
6审批类别2
o
7依据2
8办理程序3
c
9时限6
.
10收费6
w
11效能投诉6
附录A(规范性附录)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证7
x
附录B(规范性附录)行政许可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8
f
附录C(规范性附录)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9
z
附录D(规范性附录)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告知书10
附录E(规范性附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1
b
附录F(规范性附录)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2
.
附录G(规范性附录)行政许可初审上报告知书13
w
附录H(规范性附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14
w
附录I(规范性附录)申办行政许可项目承诺书15
附录J(规范性附录)委托书16
w
参考文献17
I
DB12/T629—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宏伟、高丽梅、张铁军、赵金荣、孙彩英、郭晓光、刘柯邑、唐梅、张虹、
高玉斌、赵晨曦、孙宇、刘颖、郑广远、刘慧、申娜娜、朱凯、李阳、史萌、丁一、祝巍。
本标准于2016年4月首次发布。m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