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护保养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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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惠州际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海力格电梯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甲方现有人货两用电梯两台,委托乙方实施维护保养服务,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和义务,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2013年07月12日起至2014年07月11日止,为期壹年。
二、服务时间
l、本协议所指电梯发生故障需要处理时不受时间规定限制,即甲方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随叫随到。
三、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1、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单位有关规章制度。
1.2、每月两次(两次之间间隔不少于13天),派出具有资质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电梯维护保养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设备调整,检测、润滑、清洁等维护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应在首层电梯门挂上告示牌!!
1.3、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应急处理服务。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乙方保证在120分钟内赶到甲方电梯现场,并尽可能快速排除故障。
1.4、除以下规定收费项目外,其它故障在不更换配件的前提下一律免费。
1)、裁剪或更换钢丝绳人工费2000元/台。
2)、维修拆卸主机蜗轮蜗杆8000元。
3)、马达人工费3000元/台。
4)、其它原因造成电梯外观或工艺受损的需动用二入以上作业维修的收取人工费800-1000元(配件另行收费),例如:厅轿门撞坏修理或其它人为损坏电梯工艺的行为。
1.5、乙方以较市场优惠10%的价格向甲方提供所需备品配件并保证及时供应。
1.6、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备品配件一律免费送货上门。
1.7、乙方负责对合同期内维护保养的设备的年检工作,并对因维护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8、因甲方管理不善或其它土建上的原因,如机房、井道进水渗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理,但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乙方必须提供技术支持配合甲方完成整改,若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为确保整机性能和安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配合,停止使用该设备。
1.9、前述电梯及附件等均为甲方之财产,乙方不负任何保管之责任.
2.0、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因维保人员操作不当或技术问题导致意外事故或设备受损事件发生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甲方责任;
2。l、甲方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定人员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过程在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2.2、甲方在停梯维护保养时间上尽可能的配合乙方。
2 t 3、甲方对乙方维护保养过程中的人员防护设施、场地等提供最大能力的配合,具体过程由乙方自行负责落实。
2.4、为确保整机性能和安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或认可的备品配件。
2.5、为维护乙方的技术专利,甲方应按以坏换新折价的方式购买乙方的印刷线路板及专用部件。
2.6、因甲方管理、使用人员不当或人为损坏所造成的修理或更换工作由双方另行签定修理合同。
2.7、在服务期内,甲方若需对产品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等工程须提前通知乙方,甲方在工程结束后通知乙方对电梯进行检查,如影响电梯性能,由此产生的整改工作由甲方负责。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按季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维护保养费按下表方式结算:
(单位/元)
型号 出厂编号 台数 层站 元/月/台 季合计 佛山三水三洋 50550 1 4/4/4 RMB300 RMB900 佛山富菱 1 3/3/3 RMB300 RMB900 2.付款方式(季结算):从本合同生效后按每季尾付清电梯维修保养费。
2.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将维保费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
2.2、乙方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能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时,须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3、乙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若未按《l-2》条进行维保,甲方在支付费用时应扣除相应维保费(每台每月每少维保一次扣除维保费RMB140元),依此类推。
2.4、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若未能按期支付乙方维保费及相关费用或超过60天时,乙方将视为自动终止维保合同各项协议;且不负任何事故及法律责任。直至甲方付清乙方所有欠费后合同继续生效。
其它费用支付时间:
3.1若需更换零部件时,乙方须在更换前将所需更换的零部件价格、品牌、产地、数量以报价单的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所更换的配件费与当月保养费一起结清。
3.2本合同所注费用不包含电梯每年的年审费用。
3.3合同所注费用不包含电梯配件费。
五、其它
l、服务期限内,甲方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优惠价。
2、若因国家实施或修订电梯标准而需对电梯进行改造时,双方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优惠价。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定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4、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事先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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