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成品出入库及核算管理办法.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 NUMPAGES
金方圆产成品出入库及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产成品出、入库管理工作,理顺业务流程,强化资产管理,适应市场变化和成本核算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厂区。
第二章 统一产成品分类与命名规则
第三条 为规范生产、销售、库房、财务核算等业务的管理,保证业务处理口径的一致性与成本核算的准确性,适应公司信息化管理的需要,需统一产成品在生产和核算各个环节的分类和名称,规范产品业务的流程。
第四条 统一后的产品分类与命名规则
公司产成品大类分为盘类、碗类、碗盖类,碗底类,碟类、杯身类、杯盖类、壶身类、壶盖类、锅身类,锅盖类,调羹类,扁类,船类,鼎类,斗类,缸类,缸盖类,罐类,罐盖类,胆类,球类,盒身类,盒盖类,器身类,器盖类,墙身类,墙盖类,漏类,筷子架类,面板类,条类,筒身类,筒盖类,筒底类,托类,盅身类,盅底类,盅盖类,盖类,片类,瓶类,像类,扎类,罩类,工艺品类,四级瓷类。具体编码和名称一律以公司现有方法制定的产品名称、规格和编码为准。
第五条 与产成品管理相关的统计工作、盘点工作、出入库管理工作、销售工作、结算工作、资产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统一按上述分类和命名规则进行,并保证与实物相符。
第三章 出入库管理流程
第六条 白瓷入库
1、经成检检验合格的白瓷,由检包车间负责运送到库区,并按库区规划与要求摆放产品,经库房管理员点验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双方签字后,按签字后的入库单入库。
第七条 白瓷出库
销售出库,由外销部填制出库单,出库单应注明发货详细信息,包括品名、规格、件数、编码、客户单位等明细,票面信息不能简写,发货员严格根据出库单上的规格数量,进行发货。如调整发货,需外销部修改出库单后,再发货。
除销售外的其它出库(含品管验货需从库房提走的),由经办部门填写出库单,经库房管理人员签字后,按出库单上的规格数量,办理出库,双方签字。
第八条 白瓷委托加工彩瓷
由于我公司的白瓷全部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为彩瓷,且彩瓷加工完成后直接由加工地发往购货商,因此不再做入库出库管理。在库房部门开具彩瓷外加工出库单,注明客户加工单位,出库加工彩瓷时需备注加工彩瓷出库。
第九条 库房在办理成品出入库手续时,应严格区分产品的各种出入库类别,并分别填制不同类别的出入库单据。
产品入库类别主要包括生产入库、采购入库、其他入库(委外加工入库、改包装入库等)等,产品出库类别主要包括生产领用出库、销售出库、其他出库(品管验货领用、改包装出库等)。
产品破损需由检包车间填写产品破损单,由品管鉴定后,库房管理人员据此办理其它出库。
第十条 对于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办理相应的验收入库手续,并注明是销售退回入库,与生产入库相区分。
第十一条 外购(包括子、分公司间的内部调拔)产品,成品库应办理采购入库手续,需填写采购入库单和发票结算单,与生产入库相区分。财务记账时,生产入库与外购成品入库要分开,外购产品根据采购入库单入账,自产产品根据生产入库单入账。
第十二条 “入库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由库管留存,做为产成品入库凭据的依据,一联退交检包车间留存,两联交由财务核算。“入库单”应标明产成品名称、类别,数量,库区等要素。
公司的产品出库单统一为一式五联,分别交库房留存一联、财务核算两联、业务部门一联、出门(购货方)一联。“出库单”应标明产成品名称、类别,数量,库区等要素。销售的应写明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库区内所有产品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后,方可搬运。未履行出入库手续,进入库区搬运,按偷窃对待,视情节处罚100-1000元不等,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建立定期盘点制度
第十四条 库房保管人员应天天盘点,于每日下班后或次日上班前,对库存进行盘点。每月末进行全面盘点,并编制盘点报告表一式二份,交财务部一份,库房留存一份。财务人员要对盘点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相应的抽查,以保证账实相符。
第十五条 出现盘盈亏的,及时查找原因,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处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制度执行,如有不执行者,财务部向总经理申请,由总经理决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 检包车间的包装计件数,依据当月库房统计的纸箱入库数为准,由库房管理员对其总数进行确认。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