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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 营业税法.ppt

发布:2017-05-29约4.47千字共2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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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税目、税率 税目(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设置了9个税目) 第三节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计税依据是营业额,为应税行为发生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 税率 第五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 第六节 税收优惠 起征点 第七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以1月为期的,自期满之日10日内申报纳税 其他时间为期的,5日内预缴,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 * 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营业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到境外改运的,全程运费减去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 联运的,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二)建筑业 分包或转包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付给分包人或转报人的价款后的余额。 建筑、修缮、装饰,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它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例1:某运输公司本月取得客运收入80万元,货运收入120万元, 联营收入40万元(其中支付给其他联运企业15万元),零星对外修理收入3.18万元,请计算该运输公司本月应纳营业税及增值税额。 答:应纳营业税=(80+120+40-15)×3%=6.75(万元) 应纳增值税=(3.18÷1.06)×6%=0.18(万元) 例2:某建筑安装公司6月份取得全部工程结算收入850万元,其中应支付给其他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款150万元,请计算该建筑安装公司6月份应纳税额。 答:应纳营业税=(850-150)×3%=21(万元) 应扣缴营业税=150×3%=4.5(万元) 例3:某建筑公司承包一幢商业大厦,取得工程结算收入1,100 万元;该大厦施工期间,由建设单位提供建筑材料价值500万元, 支付水电费用50万元;该建筑公司就取得的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33万元,请分析该建筑公司承包商业大厦缴纳税营业税款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指出错误所在并正确计算应补(退)的营业税款。 答案: ⑴营业税条例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以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该建筑公司计算营业税时,未将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材料,水电费计算在营业额内,少计算营业额550万元(500+50)。 ⑵应纳营业税=(1100+500+50)×3%=49.5(万元) ⑶应补营业税=49.5-33=16.5(万元) (三)金融保险业 一般贷款业务为贷款利息收入。 外汇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融资租赁: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股票、债券、外汇和其他四大类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纳税期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以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具体见P96 金融经纪业务:手续费类的全部收入 保险业务: 初保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储金业务:储金平均余额乘人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月利率 例:某商业银行二季度取得自有资金贷款利息收入 320万元;取得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29万元;受托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5 万元,委托方付手续费1万元,请计算二季度该银行应缴纳的营业税额。 答:应纳营业税=(320+29+1)×5%=17.5(万元) 应扣缴营业税=5×5%=0.25(万元) 例:某保险公司4月份取得以下收入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56万元;②机动车保险保费收入80万元,已扣除支付给投保人的无赔款优待4万元;③取得农作物保险保费收入11万元;请计算该保险公司本月应纳税额。 答案: 应纳营业税=(56+80+4)×5%=7(万元) (四)邮电通信业 例:某电信局6月份取得以下收入:①长途电信收入 104万元; ②市内电话收入306万元;③电话初装费收入55万元; ④电话簿销售收入10万元,电话簿成本6万元;⑤电话机销售收入25万元, 电话机成本15万元;请计算该电信局应纳税额。 答案: 应纳营业税=(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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