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12345”市长热线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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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辽辽市市“12345”市市长长热热线线工工作作实实施施方方案案
为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 务群众的渠道,
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实现群众反
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12345”市长 务热线高
效运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法治通辽和智慧通辽建设为契机,构建热线电话统一受理处
置平台和工作体系,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
民声、方便群众生活,提高政府工作管理水平、 务质量和工作效
率,使市长热线受理工作成为市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民
办事的窗口,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通辽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 务第一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 务,及时为人民
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讲求实
效。
(三)归口管理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和部
门职责分工由相关地区、部门 (单位)办理;涉及两个以上地区、
部门 (单位)的问题,指定一个部门 (单位)牵头办理,其他有关
地区和部门 (单位)予以配合。
(四)依法处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事项。
(五)严守秘密原则。在答复和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过程中,
严守国家秘密,做到不泄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投诉人姓名、联
系方式等信息。
三、工作机构
市长热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组建“市
长热线”工作承办体系,负责诉求的受理、核实、立案、派遣、核
查、反馈诉求人、办结等工作。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市长热线由市
政府应急办负责受理。各成员单位负责市长热线业务的承办工作
(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
四、工作职责
(一)受理群众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未落实情况
的反映。
(二)受理群众对市政府各项工作会议确定和议定事项未落实
情况的反映。
(三)受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受理群众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
的意见和建议。
(五)受理群众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方面的批
评、意见和建议。
(六)受理群众对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的政府部门
违示、违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七)负责处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党委、部队、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中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说
来电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的事项,不在市长热
线受理范围,告知来电人到信访部门反映。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突
发性事件,明确告知来电诉求人将情况反映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
室或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五、受理条件和受理范围
(一)受理号码
12345-全国市长 (政府)热线号码。
(二)受理条件
市长热线电话受理的事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准确的诉求;
2.诉求内容客观真实,没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情况;
3.诉求事项属于政府机关职责范围;
4.诉求人提供了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三)受理范围
市长热线是市政府建立的非紧急救助 务热线,主要受理人民
群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公共 务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求助、投
诉举报及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流程
(一)统一受理
由话务员通过受理平台统一接听群众诉求来电。对咨询类问
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流程等立即答复来电人;对不能
立即答复的诉求事项,按照部门权限属地办理原则分类交办。
(二)分类处理
1.对不能立即答复的诉求事项,由市长热线办公室形成 《通
辽市长热线受理业务承办单》后转交有关责任地区、部门 (单位)
办理;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求助,直接告知来电人报市政府应急办
公室。
2.对涉及停水、停电、易造成安全隐患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诉
求,直接电话联系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办理和答复;
3.对影响较大、涉及单位较多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前往
现场督查调研,并写出专题报告,提出建议,报市政府或办公厅领
导或受理领导委托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协调处理;
4.凡涉及公安部门的突发性事件,市长热线办公室按照“特事
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直接告知来电人拨打市公安局“110”报警
电话。
5.对涉及已开通旗 (县、市、区)长热线或其他热线的诉求
事项,市长热线办公室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直接告知来电人拨打
有关旗 (县、市、区)长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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