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讲股份公司.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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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学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0年5月8日 第十二讲 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1、股份公司,是指将公司资本均份额,由股东认购并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公司的资合性 3、股份公司的社会性 4、股份公司的开放性 第七 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1、公司股东人数众多 2、公司资本由股份构成 3、公司股票证券化 4、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第十二讲 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股份公司作用 1、能迅速扩大资本,扩大经营规模、获得规模效应; 2、股份公司资本证券化,自由流通,分散股东投资风险,促进社会闲散资本的聚集; 3、股东众多,投资分散,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4、证券资本化,便于流通,促使公司长久存在并获得长久利益; 5、公司规模巨大,促进公司科学管理 第七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势 (1)适合大型企业; (2)风险适当分散; (3)公开经营状况,透明度高; (4)大众参与投资; (5)股份转让自由; (6)公司经营相对稳定。 第十二讲 股份有限公司 (四)股份公司的局限性 1、公司经营成本高,募集发行证券,程序众多,增加公司成本; 2、中小股东利益容易受到侵害 3、公司规模庞大,市场适应能力比较弱; 4、股份公司的成败对社会影响比较大 第七 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我国《公司法》第十二讲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半数在中国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最低为500万元,且发起人认购股份不低于35%。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公司以主要办事机关的为住所。 第七 股份有限公司 (二)设立方式 《公司法》第十二讲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特点: 封闭性 灵活性:发起人之间的合意 简便性:免去募集发行所要求的审查手续 第七 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特点: 公开性: 规范性:发起人之间合意,审批、信息披露、创立大会等 复杂性:时间长,环节多,手续杂 第十二讲 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起设立程序 1、发起人之间订立发起协议(发起协议内容p192) 2、订立公司章程 3、必要的行政审批 4、发起人认购缴纳出资:数量、时间、比例、种类、手续 5、成立公司机构 6、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第七 股份有限公司 (四)募集设立程序 1、发起人之间订立发起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必要的行政审批 4、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股份不超过35%。 第十二讲 股份有限公司 5、募集股份 公募 和私募 公募程序: (1)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 (2)签订销售协议和代收款协议; (3)向证券监督关机机构办理核准手续(p193); (4)募集股份 第七 股份有限公司 6、召开创立大会 (1)时间:股份募足经验资后30日内 (2)通知:15日前通知,股份总数的1/2以上出席; (3)职权: (4)发起人责任: 7、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第十二讲 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公司组织机构,是指为实现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机构。 我国公司法认定的公司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2、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意义 (1)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也是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 (2)组织机构使得公司和股东之间形成一种新型的利益关系 (3)组织机构是公司对外经营活动的纽带。 第十二讲 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组织机构的几种模式 1、单一模式(single-level board) A 公司组织机构仅由董事会和股东会组成 B 单一模式一般由英美法系所采纳 C 原因: 强调公司股东自治,法律无须强行规定; 英国信托制度,并不强调分权与制衡; 公司法强调董事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 有完善的派生诉讼制度来对董事进行制约 第十二讲 股份有限公司 2、双重模式(two-level board) (1)公司组织机构有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2)一般为大陆法国家所采纳 (3)德国监事会执行监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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