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水厂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水质检验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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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自来水公司闸北水厂企业标准
Q/PGCR.7010B-1998
水 质 检 验 程 序
1998-08-27 发布 1998-09-01 实施
上海市自来水公司闸北水厂发布
上 海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闸 北 水 厂 企 业 标 准
水 质 检 验 程 序
Q/PGCR.7010B-1998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本厂过程水的监测及出厂水的检验和监测方 法,确保过程水水质符合控制要求,出厂水水质符合规定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过程水监测以及出厂水的检验与监测。
2 引用文件和支持性文件
Q/PGCA.8010A-G18 水厂水质检验与监测规定 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13195-91 水温
15 版 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方法
13 版 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方法 Q/PGCR.701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PGCR.7016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3 术语
4 职责
4.1 水质科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
4.2 水质科负责对过程水的监测与出厂水的检验与监测。
上海市自来水公司闸北水厂 1998-08-27 批准1998-08-2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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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程序
5.1 过程水的监测
Q/PGCR.7010B-1998
5.1.1 沉淀池出口水、滤后水的浊度和余氯通过在线仪表进 行连续检测。水质科化验员按照 Q/PGCA.8010A-G18 《 水厂 水质检验与监测规定》中的频次进行过程水的监测,并将监测 结果填写在“闸北水厂净水水质检验记录”(PGCR.7010B.2)上。
5.1.2 在线仪表停用时,水质科化验员进行手工测定,在沉 淀池出口质量控制点、滤后水质量控制点采样,根据 15 版《水 和废水标准检验法》以及 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中浊度和余氯的检测方法测定,填写在“闸北水厂净水水质检 验记录” (PGCR.7010B.2)上。
5.2 出厂水的检验和监测
5.2.1 出厂水的检验
5.2.1.1 水质科化验人员按照 Q/PGCA.8010A-G18《水厂水质 检验与监测规定》的频次将在线仪表的浊度和余氯数据填写在
“闸北水厂水质分析日报表”(PGCR.7010B.1)和“闸北水厂净 水水质检验记录”(PGCR.7010B.2)上,并按照 Q/PGCR.7013《不 合格品控制程序》附录 A 进行判定。
5.2.1.2 在线仪表停用时水质科化验员按照 Q/PGCA.8010A- G18《水厂水质检验与监测规定》的频次采样化验,按照 15 版
《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法》以及 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 验法》中浊度和余氯的检验方法测定,并按照 Q/PGCR.7013《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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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GCR.7010B-1998
合格品控制程序》附录 A 进行判定。
5.2.1.3 水质科根据 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测定出厂水细菌、大肠菌,将测定结果填写在“闸北水厂水质 分析日报表”(PGCR.7010B.1,并按 Q/PGCR.7013《不合格品控 制程序》附录 A 进行判定。
5.2.1.4 如果浊度、余氯、细菌、大肠菌任一项不合格,按 Q/PGCR.701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2 出厂水监测
5.2.2.1 水质科按照 Q/PGCA.8010A-G18《水厂水质检验与监 测规定》中的采样频次在出厂水监测点采样,根据要求监测的 项目,按照 13 版、15 版《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法》GB13195-91
《水温》以及 GB5750-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来分析测 定,水质科有权根据水源的变化情况,增加某项目的测定频次, 将结果填写在“闸北水厂水质分析日报表”(PGCR.7010B.1)和
“闸北水厂净水水质检验记录”(PGCR.7010B.2)。
5.2.3 由水质科化验人员将出厂水检验与监测后的判定结果 填写在报表(PGCR.7010B.1、PGCR.7010B.2 的判定栏内。
5.2.4 分析测定方法详见附录 A
5.3 水质科每日将出厂水检测结果送公司。
5.4 水质科每月作一次出厂水四项指标合格率的统计,并填 写在“闸北水厂出厂水指标合格率统计表”(PGCR.7010B.4)。
5.5 节假日,水质科检验与监测的项目按照《水厂水质检验 与监测规定》Q/PGCA.8010A-G18-1997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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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质量记录
Q/PGCR.7010B-1998
本程序质量记录按 Q/PGCR.7016《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名 称 编 号 保存 保管
年限 部门
水质分析日报表 PGCR.7010B.1a、b 5 水质科
净水水质检验记录 PGCR.7010B.2a、b 5 水质科
闸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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