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食堂用餐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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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食堂用餐管理办法(暂行)
酒店员工食堂作为员工用餐的场所,为了规范员工餐厅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用餐管理规定:
一、用餐标准:
1、员工用餐由酒店免费提供,员工用餐标准及费用如下:
副餐 正餐 正餐 副餐 早餐 元 中餐 元 晚餐 元 夜宵 日合计 月合计 3.00 6.00 6.00 3.00 15.00 450 备注:员工用餐每日包含两餐正餐、一餐副餐,标准为15元/天,副餐包括早餐、夜宵按3元/餐,正餐包含午餐、晚餐,按6元/餐核算。全月按450元计算。 2、员工食堂菜品及打菜标准:(待定)
餐次 菜肴内容 打菜标准 早餐 豆浆、稀饭、馒头、包子、小菜、油条 任选三种 午餐 1全荤2半荤2素1汤 1全荤1半荤1素1汤 晚餐 1全荤2半荤2素1汤 1全荤1半荤1素1汤 夜宵 炒饭、炒面、炒粉、煮面、煮粉 任选一种 二、员工餐卡充值流程:
1、员工食堂设置餐饮售买机,由行政人事部在员工入职时统一发放餐卡,餐卡上的金额按本月入职天数及用餐标准充值。
2、员工持餐卡刷卡用餐,如无餐卡,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用餐或由其支付现金。
3、每月月底行政人事部提供人员名单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为员工充值,充值金额为450元,该餐费补贴属于公司福利,不可兑换现金,月底未消费完将自动清零。
4、员工餐卡不可转借他人,如有遗失,须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报告,行政人事部将原有餐卡注销,并补办新卡,补办费10元。
5、员工离职时,须将餐卡退还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视其最后工作日按15元/天计算,多消费的从离职工资中扣除。
6、如员工自动离职,部门需在第一时间通知行政人事部给予注销,如三天内未上报,则所产生的餐费由该部门自行承担。
三、费用结算:
每月初食堂承包商将上月刷卡消费数据与财务部的数据采购系统核对,无误后将此数据列表给
行政人事部作费用报销结算。
三、用餐须知:
开餐时间:(待定)
早 餐:07:00—09:30
午 餐:10:00—14:30
晚 餐:15:30—18:30
夜 宵:22:00—23:00
员工根据自己的食量打饭,杜绝浪费,违者给予罚款10元,并全店通报处分。
自觉排队等候取菜,取菜后主动刷卡,否则员工餐厅有权拒绝其用餐。
员工用餐正餐标准为:二荤一素(根据当日所提供的食品而定),确定好菜肴品种后告知员工食堂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打菜。
用餐时应自觉维持员工餐厅的清洁卫生,严禁乱吐、乱倒饭菜残渣,用餐过程中,饭菜残渣放于桌上,用餐完毕,应将桌面清理干净。将剩菜或残渣倒入指定的泔水桶中,其余垃圾及饮料盒放于垃圾桶中,并自行清洗餐具。
四、用餐纪律:
用餐时,严禁所有员工在餐厅内吸烟。若有违者将根据规定处罚。
用餐时,严禁在餐厅内大声喧哗。
打菜时请自觉排队,否则员工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打菜。对于没有按规定排队强行用餐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分。
根据酒店员工用餐规定。用餐时间分别是:午餐、晚餐为30分钟,早餐为20分钟,员工用餐完毕后,不得无故在员工餐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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