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教案分析.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董岩岩 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 什么是法律? 什么是法律法规? 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 涉及到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宪法 对物业管理的立法、司法均有最高指导作用。 (二)法律 包含了调整一般民事、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和调整具体民事、经济关系的专门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规章 (六)司法解释 (七)政策文件 (八)其他规范性文件 大厦管理员小朱在客户下班后的一次例行巡查中,发现A公司的门未关,叫了几次里面也没回应。于是他马上走进A公司查看有无财物失窃。请问:小朱的做法有无不妥?你有什么建议? 李先生及其夫人居住在广州市某小区8栋701室。老两口在澳大利亚女儿家住了半年,最近回到自己家。物业管理员上门收取物业管理费,黄先生讲:“我们半年都不在家,不应该交物业管理费。”请问: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处理。 物业擅自停电,法院判业主获赔1元 案情介绍: ??? 某业主家里突然被停电,于是就找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查找停电原因,但物业公司告知他:因其拖欠物业管理费而停电。为此,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强烈交涉,但无任何效果。业主认为被告利用管理之便,以停电方式威逼他,给其带来生活的极大不便,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排除供电妨害,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减收一个月管理费,赔偿经济损失1元和精神损失费749元。 ?? 物业擅自停电,法院判业主获赔1元 案情分析: ??? 物业公司:公司没有采取停电措施,公司的职责是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公司绝对不会采取对原告“停电”之类损害业主利益的事情,而且排除电力故障是供电部门的责任不是由物业公司负责。 ?? 物业公司侵权成立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被告只是物业管理企业,并非供电部门,其无权以任何理由对原告采取停电措施,否则即构成侵权。原告提出减免一个月管理费的请求,属于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的范围,与本案侵权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原告应另行主张权利;原告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原告提出的1元经济损失赔偿获得法院支持 自行车丢失可拒交物业费吗? 一、案件经过: ??? 小区业主李某在小区内丢失三辆自行车后,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在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其交纳物业管理费。 自行车丢失可拒交物业费吗? 二、审理及判决: ??? 庭审中,被告李某辩称: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保安费,可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财产安全的义务。原告物业公司诉称,保安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自行车是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 ??? 最后,法院判决李某向物业公司交纳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 自行车丢失可拒交物业费吗? 三、法律评析: ??? 本案中,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虽然包含保安费,但并不意味着住户丢失的财物都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的保安职责有一定的范围,盗窃分子的盗窃行为属于治安或刑事犯罪,应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在物业公司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明显过失的情况下,这一责任不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抓小偷挺身而出还需自保安全 案例描述: ??? 某某管理处护卫员小彭正在北广场巡逻,忽然听到后面有人在大喊:“抓小偷,快抓小偷。”小彭回头一看,只见两个男子一前一后在广场上追逐而来,后面一个边追边喊“抓住他,他是小偷”。??? 小彭见此情景,职业的责任感油然而生,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小偷见半路有人拦截,吓得慌不择路,转向广场边的绿化带跑去,企图越过绿化带,向对面的马路逃窜。 抓小偷挺身而出还需自保安全 处理过程: ??? 小彭当时心中就一个念头:不能让小偷逃过马路,否则就很难抓住。情急之下,借着奔跑的惯性,靠日常过硬的体能训练,在小偷刚踏上马路时,一个虎扑,越过两米多宽的绿化带,把小偷扑倒在马路边上,将其制服,与随后赶到的失主和同事一起把小偷扭送到公安派出所。 抓小偷挺身而出还需自保安全 案例点评: ??? 物业管理工作最重要的职责是协助维护业主(住户)的安全,当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侵害时,我们的员工应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恪心职守。??? 但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自我保护”原则,我们不鼓励毫无原则的“愚忠”行为。例如:当值时发现小区外面有紧急事件发生,我们不有脱岗而去,应当尽可能采取报警或呼叫未当值的护卫员等办法。因为我们是受业主聘请的企业行为,职责是保护小区内的安宁,而不是整个社会的治安。 一楼失盗 案情介绍: 小区多层住宅除一楼外均不允许安装防盗窗户,这是某物业公司的规定。 很多住户安装了窗磁,门磁等防盗设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