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5版)(适用2014级之后)(2015.10.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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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贵大发 [2015] 81号《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等次、比例及奖励标准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次、比例级奖励标准
等级奖励比例奖励标准经费来源一等奖10%20000元/年财政/学校/导师二等奖20%15000元/年财政/学校/导师三等奖30%10000元/年财政/学校/导师单项奖2%3000元/年财政/学校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次、比例级奖励标准
等级奖励比例奖励标准经费来源一等奖5%10000元/年财政/学校二等奖20%7000元/年财政/学校三等奖30%4000元/年财政/学校单项奖2%3000元/年财政/学校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取得贵州大学研究生学籍;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环节。
6、研究生在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评定资格:
(1)未经批准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
(2)在学期间休学、退学及其他学籍变动者;
(3)受到警告及严重警告违纪处分者;
(4)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
(5)有剽窃、做假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6)考试舞弊者;
(7)受到记过及以上违纪处分者。
(二)评定量化办法
1、博士研究生综合成绩
二年级:课程考核积分×60%+科研(学术)成果积分×35%+社会活动积分×5%。
三年级:科研(学术)成果积分×90%+社会活动积分×10%。
2、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
二年级:课程考核积分×98%+社会活动积分×2%。
三年级:科研(学术)成果积分×90%+社会活动积分×10%。
3、积分核算
3.1 课程考核积分
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为课程考核积分,S1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N1为该课程学分,S2为非学位课成绩,N2为该课程学分。
3.2 科学(学术)成果积分
参与统计的科研(学术)成果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
(1)科研(学术)奖励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等次
获奖级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200150100省部级1007040市校级302010注:1.获奖或专利申请作者必须是以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署名(或与学院相关的部门),根据研究生在科研获奖证书中的排名情况,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10分,以此类推,保底10分。科研获奖分值可累加。
(2)学术论文(专著)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论文级别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分值专著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00~200一级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2区以上200二级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3区150三级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4区、EI源刊100四级中文核心期刊A类100B类60C类30五级会议论文EI或ISTP收录
贵州大学《硕博论坛》
(限一篇)30六级一般学术刊物(限一篇)20注:1.发表论文或专著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或与学院相关的部门),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发表科研论文的分值可累加,论文必须是在公开出版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贵州大学《硕博论坛》除外),增刊和会议论文集(没有出版号)不能作为参评依据(在本学科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增刊和会议论文集,且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认可,可视为有效加分)。2.有录用通知的论文,可以按照期刊的级别加相应的分数(参评学生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录用通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参评学生于毕业前毕业提供与录用通知一致的论文期刊,否则,扣发学位证书,取消奖学金资格并退还所有奖学金)。3.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源刊除外)没有收录证明的不能以该等级进行加分,可以以“一般期刊”加分。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3)专利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专利情况分值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00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限三项)30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限一项)20注:1.获得专利,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10分,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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