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试验教学中心试验技术人员聘任方案以及任务卡-化学学院化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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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聘任方案以及任务卡
(试行)
根据国家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所有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全员流动人事管理,由实验中
心统一调配使用。为充分发挥人才资源,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参考 “化学基础
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和兄弟院校有关实验技术人员聘任、考核的经验,结合 “实
验室技术人员定编、定岗、定责和考核、聘任办法”,特制定本聘任方案。
工作量计算办法:每位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完成 85%以上实验教辅工作量。实验技术人员
原则上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实验技术人员人员必须服从实验中心及下属实验室
的领导,承担实验室所分配的各项任务。实验技术人员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分为:实验教学辅
助(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大型仪器管理工作量等几个部分。
一、实验教学辅助(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M :
1
∑ (承担人学时)
= 1 ×100分
1 (满额人学时)
1
根据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标准 “全年实验课时 1 万~ 1.5 万人时,配一名专职技术人
员”的原则,依据实验中心目前的人员和教学工作情况,各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的满额人
时暂定满工作量为 12000 人学时,但具体各个实验室仍然存在一定的差异,故具体人学时仍
然在年终考核时由学院最终确认。
二、实验室管理工作量M :
2
∑ ( )
:1−4
= 2 ×100分
2
1435 时
实验室管理工作满工作量为 1435 时
1、教学实验仪器的管理。定为S ,最高限额为 143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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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机实验室管理S :满工作量为 1435 时(上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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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开放实验指导 (含仪器使用培训),工作时间S 按实际开放时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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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验室对学生毕业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开放的一般性管理 (准备药品、提供仪器等)
的工作量最高限额为 5 分。
三、大型仪器(10 万元以上)操作工作量M :
3
年度完成的教学服务机时数
= ×100分
3
1435时
该仪器已在 “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中取得的工作量不重复计算。此处指的是大型仪器
对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量完成以外的对科研人员开放的机时数目,根据《中型或大型仪器使
用登记表》中机时进行核实。需要提供具体仪器的名称和具体的开放总机时数目。
四、实验室领导管理工作M4
实验中心指定的安全员工作量、实验中心秘书的工作补贴、实验中心正副主任、党支部
书记工作量以及各个专业实验室负责人的工作量 (仪器设备与材料年度采购计划、填报各类
统计报表)的具体分值由学院统一规定。
如担任多个领导管理工作,可以进行累加。
五、实验教学技术人员参加实验教学指导的工作量M 按教师工作量计算:
5
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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