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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1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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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阳明橡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5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PAGE PAGE 1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年产11500吨橡胶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论 1.1评价目的和评价原则 1.1.1评价的目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进行环境管理的主要措施之一,也是强化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主要目的在于: (1)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摸清该区域的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和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拟建工程的主要污染源和排污特征,预测该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3)评价工程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与可靠性,并有针对性提出防治措施及对策,为拟建项目的工程设计、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4)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选址的合理性,总平面布置的适宜性,避免重大的决策失误,论证本工程的环境可行性、清洁生产水平,提出工程环境管理监控计划,确保工程建设与环保措施“三同时”,促使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5)为环保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1.2评价工作原则 (1)贯彻“清洁生产”、“源头控制”原则,做好工程分析,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贯彻“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 (2)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和有关数据。本评价将充分利用本地区有关现状资料和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认真筛选分析,保证数据时效性、代表性。 (3)实用性原则。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实施环保措施提供指导性意见。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国务院(1998)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 (10)《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0.9.17;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 (12)《关于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2007. 8.6;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 (15)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22 ; (16)《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起施行); (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 (18)《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江西省发改委2006年11月23日发布); (19)《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2006年6月13日)。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 1.2.2 有关的技术规范、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 永新县阳明橡塑材料有限公司与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签订的关于委托编制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委托书; (7) 永新县阳明橡塑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1.3 评价标准 根据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及环境功能区域,经永新县环境保护局确认(确认函见附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以下环境保护标准。 表1-1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 序号 环境要素 区域及范围 功能类别 1 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区域 二类区 2 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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