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质量处罚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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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对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我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各个阶段所产生的质量损失进行适当的处罚,使其承担应有的质量责任,同时监督供方进行产品质量改进。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电动自行车用原材料及零部件供方的质量处罚。
名词解释
内部产品质量损失:指在公司内部生产制造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异常费用或异常成本,包括质量鉴定成本、返工/返修损失、报废损失、储存/包装/防护/运输损失、生产延误损失、交期延误损失等。
外部产品质量损失:指在公司内部生产制造过程以外的其它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异常费用或异常成本,主要指市场质量损失,包括直接产品质量损失、退货损失、诉讼损失、人员伤亡赔偿损失、质量索赔、市场份额损失、品牌价值损失、国家监督检查质量处罚损失等。
批质量问题:(外部)单一市场反馈比例超过5% 版次 变更内容 制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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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尼科尼亚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版次 B/0 供方质量处罚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BEST013/ZJ--001 生效日期:2013.7.20 第1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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