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6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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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60.66—XXXX
代替 GBZ/T 160.6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6 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Part 66: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dibutyl phthalate and dioctyl phthalate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GB/T 160.66—XXXX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现分为以下二百六十部分。
本部分为GBZ/T 160的第6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66-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族酯类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66-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标题由“芳香族酯类化合物”改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不再包括其它
芳香族酯类化合物。
——增加了待测物的主要信息(分子式、分子量和职业接触限值)等;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的要求;
——方法性能指标增加了“定量下限”和“最低定量浓度”,“测定范围”改为“定量测定范围”。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黄淑莲、叶能权。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沈国安、徐元浩。
本部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16243-1996 附录A;
WS/T 149-1999;
GBZ/T 160.66-2004。
I
GB/T 160.66—XXXX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66 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化学文摘号 职业接触限值(mg/m3 )
化合物 分子式 分子量
CAS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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