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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4部分:丙烯酸酯类(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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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60.64—XXXX 代替 GBZ/T 160.6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4 部分:丙烯酸酯类 Part 64: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acrylates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GB/T 160.64—XXXX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现分为以下二百六十部分。 本部分为GBZ/T 160的第6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64-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 160.64-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标题由“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改为“丙烯酸酯类”,不再包括其它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 合物; ——补充了毛细管色谱柱; ——增加了待测物的主要信息(分子式、分子量和职业接触限值)等;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的要求; ——方法性能指标增加了“定量下限”和“最低定量浓度”,“测定范围”改为“定量测定范围”。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丙烯酸甲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于秀兰、李玉杰。 ——丙烯酸甲酯的热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侯树椿等。 ——丙烯酸乙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徐方礼、赵文。 ——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戊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于秀兰、李玉杰。 本部分首次发布于1988年,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 8773-88 附录A GB/T 17092-1997 WS/T 161-1999 GBZ/T 160.64-2004。 I GB/T 160.64—XXXX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64 部分: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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