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站XX年度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思路.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站XX年度工作总结和XX年工作思路
XX年船检站的各项工作在农牧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国家船舶检验局的精心指导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局的大力支持,全站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按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的方针开展工作。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本着切实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在不断提高验船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强化渔船检验监督管理,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一)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XX年按照厅机关党委的学习安排,结合本站工作实际,于年初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全站职工系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共中央1号文件、《行政许可法》以及船检专业法规等,通过学习,促使全站职工真正理解和深刻领会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学习中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切实达到了学习的实际效果。全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按照厅系统开展“服务三农、促进发展”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船检站及时制定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并成立了由站领导和环节干部组成的领导小组,组织全站职工认真学习了自治区“执政为民,加快发展”的学习材料,并把学习理论与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统一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船检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查摆的问题进行归类和剖析原因后,制定了整改措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全面施行政务公开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农牧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核)制度改革,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进行,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本站的政务公开工作,达到了严格依法检验,热情文明服务的目的。同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将有关事项除制镜上墙还在内蒙古农牧业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并向船东印发《政务公开汇编》,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高效、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我站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站政务公开制度》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站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三)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要求,船检站领导牵头,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党内监督工作,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率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廉政建设材料,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和船检工作八不准和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要求履行职责,同时对内进一步健全了廉政及反腐败各项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坚持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做到警钟长鸣,正确处理好检验与服务,权利与责任的关系,在全年工作中未发生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协调、指导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协调、指导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加强对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已经进入第八个年头,对全区渔业船舶检验宏观管理已形成基本模式,XX年主要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这部渔业船舶检验的基本法规,指导全区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朝着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进,并以《条例》为依据协调自治区与盟市、盟市与盟市之间的检验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各盟市渔业船舶检验各项法规、规章、规则的执行情况;探讨近期发展方向,规划长期发展目标。
(五)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按照农业部和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检局的要求,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制定了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执法检查方案,提出了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对照《条例》分阶段进行整改。活动中订阅了《条例》单行本和《条例释义》在第一时间发放到相关领导、机关、处室和全区各盟市及各大渔场直至渔船所有人、经营人;举办了全区范围的培训班,结合《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解释《条例》;全区召开了不同规模的宣贯会达41次,参加人数5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盟市级组织《条例》培训14期,
显示全部